98. 左眼跳財,右眼子不語怪力亂神! ……(第2/3 頁)
在看到晉王妃說“然而無法完全恢復雙腳的形狀”時,又念著福王的名字,罵罵咧咧一通,氣惱地把自己摔回床上,結果腳磕到了床沿,直接齜牙咧嘴。
“還好,沒腫也沒傷到骨頭。”
許煙杪揉著自己的腳,腦子裡隱隱約約好像有個念頭要跳出來,但不管怎麼想,都感覺隔了一層紗。
“算了,想不起來就不是什麼大事。”
他很豁達的!
……
裹腳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八卦系統顯示那些可憐的女孩子恢復得很好,腳弓沒有此前那麼高起了,彎趾也慢慢往平裡放——哪怕最後其實看著還是畸形,但至少比原先好。
晉王妃還琢磨出了一個方子,用生羊骨中間的油塗抹雙腳,可以有效緩解放足過程中,牽動雞眼與繭子時的痛楚。
——這中間,晉王妃的身子足月發動了,當時場面一片兵荒馬亂,反而是王妃本人感覺到羊水破了,冷靜地指揮帶過來的丫鬟、侍衛去請穩婆,再冷靜地借用了裹腳女子家的廂房。
朝廷諸公也商議出了一個辦法:把裹腳列為一種刑罰,不分男女——就像是“黥配(臉上刺字)”、“髡首(剃去鬚髮)”、“劓鼻(割鼻)”、“刖足(斷腳)”那樣。
“先公告天下,將這個新刑法傳出去,隨後,從各州府的牢中選取罪行稍重的犯人行刑。刑部則儘快做出相應律法,劃出一個圈,規定好什麼罪才能動用裹腳之刑……”
簡而言之,就像是把剃頭、剃眉毛、刺臉和犯罪關聯起來一樣,從今往後,裹腳也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標誌。
竇丞相最後做了個總結:“如今裹足尚未形成風氣,使民眾在將之視為正常前,先一步打為不正常。自然,總會有人追尋奇特,越禁止越去做,此時就當以動私刑之罪嚴懲。”
今文學派領頭人季歲在地方向中央遞上第——不知道多少版的《論語》《禮》以及其他經典的最新註釋。
——六經注我。
他們最擅長根據掌權者的需要來解釋典籍。
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孔子語”為核心,輔以此事敗壞道德,並駢四儷六地描述男子會因此縱情聲色,女子會被認為冶容誨淫,裹足之風決不可興起。
民間,不少女子站了出來。
已經得了自由身的前花娘中,有文采斐然者筆鋒辛辣地作詩:“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
有行醫的女子四處與人言說,裹腳是在扭曲雙足骨骼,使其形狀變化,纏久了身體就會適應這種變化,即使用力扳扯,也無法拉直。
有商女以利益出發,一筆一筆算賬,言雙足完好者為家庭賺取的錢財更多。
……
這是風氣還豪邁的朝代,是《女誡》未盛,纏足未起的最好時候,女人身著男裝是社會潮流,貴女縱馬賓士,山間狩獵是家族常態,民間多見女工,體育遊玩裡也多見女性,家中有女無兒更不會被稱為絕戶,因為女子也有財產繼承權——儘管因為自母系社會斷絕以來,男尊女卑成了常態,女子的財產繼承權僅限於在自己兄弟死絕後。但至少比沒有好。
所以,大多數人聽說裹腳這件事後,第一反應都是:“造孽!這也太殘忍了!做出這種事情的簡直是畜生!不!豬狗不如!”
而在群情激奮之中,許煙杪正在琢磨著怎麼傳謠。
對,傳謠。
他想起來自己忘了什麼了!現在大多數人對纏足的印象還是:“嘶——好疼!”,這一點可以利用。
許煙杪拉著錦衣衛指揮使嘀嘀咕咕:“其實那些辦法還不夠作為保障,如果有些人在自家後宅偷偷令女眷裹腳呢?”
錦衣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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