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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表歡迎,安置中心就只能設定在聯邦政府的土地上‐‐那就是國內最貧瘠荒蕪的地方。
總統本人從沒有視察過這些陰冷荒涼的營房,但有一次他稱之為&ldo;集中營&rdo;。情況確是如此。一個六口或七口之家配給的&ldo;住房&rdo;只有二十英尺寬二十五英尺長。沒有一間裝上煤氣爐或自來水。一排營房共用一個洗衣間、一個食堂、一個廁所和露天的淋浴間,婦女在那裡洗澡,哨兵完全看得見的。怕羞,是一世和二世婦女同她們的祖先共有的特點。可是當她們提出這問題時,監視她們的哨兵就說算了甭提了。她們現在不已是美國人了嗎?
在內華達山脈東部的慘澹淒涼的地帶,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荒涼孤寂的歐文斯山谷,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偏僻荒蕪的錫斯基尤縣的圖利湖畔,他們要度過未來的三個年頭。在鐵絲網的重圍內,在瞭望塔上的強光探照燈每晚照射著他們房子的情況下,他們掙扎著,盡力保留一些戰前的生活習慣:教養他們的孩子,參加教堂禮拜,舉行了一千一百二十次婚禮,五千九百八十一次洗禮和一千八百六十二次葬禮。
他們的事業應該是每一個相信自由的人的事業。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後來稱之為&ldo;美國歷史上大規模侵犯公民權利最嚴重的一次。&rdo;可是當時一般輿論並不這樣看。如果聯邦政府要聽信加利福尼亞人的意見,這些營房也就很可能改為永久的了。別人怎樣議論是一回事,那裡的種族主義者可不打算讓美籍日人獲得自由。最高法院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但甚至最高法院對維護公民自由也並不熱心。1944年12月18日星期一,法院把裁決公佈。這樣的裁決,在和平時期是不可想像的。法官道格拉斯對是否合乎憲法的向題,避而不談。法官布萊克在這個現在研究法律的人都還認為很不好的決定中寫道,加利福尼亞一直受到入侵的威脅,軍方的權威是最高的權威,反正這些日裔並沒有因為種族偏見而被驅逐!(對此,羅伯茨、墨菲和傑克遜提出不同意見)。在兩個問題上法院出現了分歧意見。一方面它認為大規摸疏散是正確行使進行戰爭的權力,另一方面它又裁決說,繼續拘留並無不忠嫌疑的美國公民是沒有理由的。於是在12月19日,軍方又開始把美籍日人運回太平洋沿岸,‐‐但他們受到反日的治保隊員們的圍毆痛打,共有五十七起。赫斯特系報紙更火上加油,它狂熱地報導圖利湖營的所謂犯人暴動,以此作為這些被拘留的家庭&ldo;不忠於國&rdo;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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