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第1/2 頁)
曾經的李氏願意負擔這筆傻錢,他管不著,但此刻要讓自己負擔它們,馮簡寧願包養幾位小明星來給自己唱歌跳舞。反正他們存在的共同意義,也就是讓所謂「這個階級」,感覺自己很重要。
馮簡長久地看著草坪上那兩條活潑歡樂的大狗,盡力溫和對宛雲說:「你喜歡狗?」
宛雲說:「這原是媽媽和今今養的,當初見我自己獨自住在別墅,便把狗留下給我作伴。」她的目光一直看著窗外,溫和道,「它們很可愛,是不是?」
馮簡簡略道:「不如考慮把它們送回孃家,你要是想它們,回家看看也行。」
宛雲沉默片刻,輕聲說:「其實自己養,並不會太麻煩。」
馮簡簡潔道:「很不必要。」
宛雲迅速從窗外收回視線,她蹙眉,正好對上馮簡的目光。
兩人距離非常近,互相能看清瞳孔中的自己。她的眼睛極美帶著水色,聽到他的話後有些不耐煩和厭倦。馮簡從未見過向來冷淡的宛雲有如此失態的時刻,正詫異,她的表情卻再恢復成平淡。
宛雲平平地道:「好,既然不想養,就把它送走吧。」
馮簡回憶宛雲剛才的眼神,覺得有些陌生,有些熟悉,有些久違。
在十年前,宛雲也曾這麼看過自己。她好像只看他,她認真記住了他,但隨後她又顯然迅速地忘記他。那雙眼睛裡太富流光而美麗到了涼薄的程度。
那時候的宛雲,就像她曾經穿著的那抹朱紅晚禮服,高傲疏離,滿目鮮活。抬手就肯把鑽石耳釘贈送給陌生人,一舉一動都帶著風流,並非此刻冰冷溫柔彷彿不會被任何事情觸動的女人。
馮簡收回目光,掂量道:「不送就算,先養著吧。留它們在家,你也不用總回孃家看望家人了。」頓了頓,「留著可以,要記得拴上狗鏈。」
☆、52
兩人的婚禮眨眼便來臨。
何瀧特意選得黃道雙吉日,宜婚嫁、破土、開財。婚禮當日的天氣也極給面子,陽光折射,祥雲散浮,天空瓦藍得像擦拭最淨的鏡子。
半山間,馮宅內,兩隻雪白牧羊犬在草坪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跑,錦衣賓客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請來的弦樂樂隊在嘩嘩嘩嘩嘩嘩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地鳴奏。
馮簡背挺得筆直,站在露天的帳篷底下。身著的訂製西服合襯軒昂,腳下的手工皮鞋鋥亮舒適,從領帶、襯衣邊角到袖口的一切細節都無懈可擊——價格不菲。
馮簡決定自己這輩子儘量只結一次婚,不管他此刻娶得是誰。
先從零默數到一百;再以一百為基數默數到三千七十二,新娘終於自紅地毯那方出現。但走紅地毯又是極其無比漫長的等候過程,無論是心理還是現實的時間。
馮簡不得不再把左手壓在右手之上,剋制自己想頻頻看錶的衝動。
五分鐘,也許是一萬五千年,打扮得像孔雀般的大伯才終於將宛雲的手交給他,但這不夠,作為李氏長輩,大伯還要假仁假義地說些囑咐他對宛雲好的鬼話。
馮簡根本沒費心聽。
如今他很渴,很累、很煩、很沒耐心,而且煩躁悶熱。今日凌晨三點就被何瀧的來電驚醒,花費四個小時穿著打扮,兩個小時站在門口接客。再聯想到明天就要正式搬入這所別墅和「妻子」同住,馮簡目前的心情是何瀧也披著婚紗走來,都難傷他更多元氣。
宛雲自然感覺馮簡握著自己的手僵硬無比,自面紗後抬起頭來看他。
「又忘戴婚戒了?」冷不防地問,放低聲音只讓他一人聽見。
馮簡一愣,大拇指下意識地往自己指背按去。下一秒,他今日一直煩躁的情緒終於摻雜進了另一種感情——那就是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