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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喜歡了一個人,然後死心眼地喜歡,可能幾年內都沒辦法改。&rdo;
&ldo;什麼時候再來?&rdo;他又問。
我把手插在羽絨服的口袋,說話間能感覺到嘴裡灌滿冰的氣息。我眷戀圍巾的溫暖,窩在三層布團裡含含糊糊地說,&ldo;工作有需要就來。&rdo;
雪沒下開,第二天航班只延誤了一小時。當我走出虹橋機場,坐上公交車,才想起今年的聖誕節已經過去。在我認識王亮一年後,本以為再也見不到他時,卻還是見了他。
縱使相逢應不識。他胖了,頭髮亂蓬蓬,居然連鬍子都沒剃,穿件中年男人那種灰不溜丟的舊款羽絨服。聲音也變了,唱著、唱著,咳嗽,被音箱放大,有人喝倒彩,有人罵什麼玩意兒。他面無表情,手指滑過琴絃。
淚水流下,面頰簌簌發癢。
我想和他說,有一天,肯定能好起來。
我知道理想遙不可及,歡笑背後藏著傷痕,所以我們再也不懂肆無忌憚。可是,如果做不到最好,也努力做到更好,最起碼活著就是結果。
可他願意聽我說嗎?
我工作外的所有餘力,全給了後海那片灰暗的湖面,以至於把紀舒忘得一乾二淨,直到看見他。
黑羊絨大衣,襯衫,牛仔褲,運動鞋,搭得很好。
第101次覺得,假如要找歸宿,面前的人不差,除了脾氣壞點、身體差點,似乎沒什麼不好。賺得到,捨得花,更是優點。他和我去吃火鍋,熱氣騰騰,一句也沒提被拒絕的事,除了自己吃,偶爾招呼我吃。葉始秋一直給我發簡訊,到上海了嗎?到家了嗎?累嗎?我每回一次前,向紀舒咕噥一聲&ldo;對不起&rdo;。到第三次,他突然說,&ldo;不許回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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