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過路費?朱元璋怒了(第2/3 頁)
“說實話,我對這裡的縣令越來越好奇了,這縣令應該是個賢士,得提拔重用才對,父......爹,你說是不是?”朱標看向了父皇。
“先進去再說吧。”
朱元璋早就沒了心情。
“前面的馬車停下。”
“按照規定,請繳納過路費。”
不多時,守城的小吏攔住了朱元璋等人。
“過路費?”朱元璋皺起眉頭。
那小吏撇了一眼,語氣平淡道:“規矩都不懂了?”
朱元璋大怒道:“收路費是哪門子的規定?這是大明的縣城,你們也不是佔山為王的土匪,朝廷三令五申不準苛捐雜稅,你們竟然公然違背,就不怕國法嗎?”
“縣令就是這裡的法。”
儘管眼前人穿著華貴,但小吏絲毫不懼。
因為他的後臺是縣令。
縣令大人就是這裡的天。
別說眼前男人身著華貴,就算是州府的官員他們也不帶怕的。
“混賬。”旁邊的毛驤握住刀柄,周圍的隨從人員殺氣騰騰圍了過來。
“怎麼?想來硬的?”
那知小吏絲毫不懼,冷笑道:“也不看看這裡是什麼地方,不知死活。”
話音落下,眾守城士卒皆衝了過來。
雙方對視著,劍拔弩張。
朱元璋正要發怒,只見朱標笑著走了過來:“這裡官爺,我們可以交錢,但你要告訴我收費的理由吧?”
“一看你們就是外地人。”那小吏冷笑著。
“對,我們並不知道這裡的規矩。”朱標點頭。
那小吏指著前方的大道,說道:“你們是從官道過來的吧?”
“對,走的官道。”朱標頷首道。
小吏繼續說道:“這條官道是由縣城出資修建,時間長了自然要重新修繕,要是道路壞了,你們的馬車還怎麼進城?”
“可錢從哪裡來?自然是從路上來。”
“我們縣令大人說了,要想富,先修路,以前道路泥濘,如果沒修這條官道,你們現在還停留在路上呢,說不一定城門關了也到不了縣城,現在縣城出資修路,只收一點點過路費,你們還不滿意嗎?”
朱標微微點頭,又問道:“這位官爺,百姓收費嗎?”
小吏搖頭:“百姓不收,只收馬車。”
聽到這,朱元璋的怒氣減了不少。
要是百姓也收費,他現在就要衝進去砍了這縣令的狗頭了。
就算如此,他在心裡也給縣令判了死刑。
正好,殺人的理由有了。
這樣的貪官汙吏,就應該全部殺光。
在所有惡行當中,朱元璋最痛恨的就是貪官汙吏。
在他年少之時,就是貪官貪墨了賑災的糧食,導致他的父母餓死。
貪官,都該殺!
所以立國之後,朱元璋是見一個貪官就殺一個,見兩個就殺一雙。
他要創造出一個沒有貪官,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國家,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這個目標。
朱元璋也是說到做到。
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肅貪法:
凡大明官吏,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者,立殺!
朱標顯然知道老父親的性格,安慰幾句後便上繳了過路費。
經過這小插曲後,朱標和馬皇后對縣令的好感消失了。
有才無德之人,不能重用。
朱元璋也樂於見到這裡的縣令是有才無德之人,這樣才有理由將其誅殺,且不會有負罪感。
“我們是來了京城?”
剛進入縣城,眾人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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