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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笑聲裡仍然有那麼股淡淡的無奈與淒涼。在那一剎那,志翔猛的覺得眼眶發熱,喉中發哽,就跑了過去,用兩手抱住父母的脖子,悄聲說:
“放心,爸爸媽媽,我和哥哥,永遠認得自己的家!只要學有所成,就一定回來!”
“怎樣算‘學有所成’呢?你哥哥的聲樂,已經學得那麼好了,他卻迷上了歌劇院……”
“媽媽,是你的遺傳啊!也是你的光榮啊!哥哥能和許許多多國際著名的歌劇家同臺演戲,你還不高興嗎?”
媽媽又笑了,笑容裡有欣慰,卻也有惆悵。
“兒子有成就總是好的,只是……”
“只是你想他罷了!”爸爸又打斷她。“這些年來,志遠寄來的錢,要還舊債,要支援志翔出國,所以沒有剩。再熬過一兩年,我們把志翔的新債也清了以後,我們去歐洲看他們!你也償一償多年來,想去歐洲的夙願!”
“現在,那‘夙願’早變了質……”
“別說了,說來說去,你捨不得兒子們!”爸爸忽然低嘆一聲:“如果他們兩個,都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孩子,倒也算了。可是,他們卻都那麼優秀!”
優秀?志翔的眼光又投向了窗外的雲層。優秀?依稀彷彿,他又回到了童年,六歲,他第一次捧回全省兒童繪圖比賽的冠軍銀盃,爸爸眼中閃著何等驕傲的光芒!
“我們家不止有個音樂天才,又出了個小藝術家!”
那時候,從小有“神童”之譽的哥哥志遠已十四歲,志遠四歲就參加了兒童合唱團,從小,得的銀盃銀盾、錦旗獎狀早已堆滿了一屋子。媽媽常常取笑爸爸:
“你教美術,我教音樂,看樣子,我的遺傳比你的強呢!”
從這次以後,媽媽不再說嘴。志翔也不再讓志遠專美於前。志遠每得到銀盃,志翔往往也捧回一個。但是,繪畫與歌唱不同,志遠那與生俱來的磁性歌喉,和後天的音樂修養,使他在銀盃獎狀之外,還得到更多的掌聲。從小,志翔就習慣被父母帶到各種場合去聽志遠演唱,每次,那如雷的掌聲都像魔術般燃亮了父母的眼睛,燃亮了志遠整個的臉龐。於是,身為弟弟的志翔,也被那奇妙的興奮和喜悅感動得渾身發熱。他崇拜志遠!他由衷的崇拜志遠!這個比他大八歲的哥哥,在他看來有如神靈。志遠呢?他完全瞭解弟弟對自這種近乎眩惑的崇拜,他總以一種滿不在乎似的寵愛來回報他。他常揉著志翔那滿頭柔軟的亂髮,說:
“志翔!你哥哥是個大天才,你呢?是個小天才!”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是那麼親暱、自信,與驕傲。志翔絲毫不覺得“小天才”是貶低他,在志遠面前,他自認永遠稍遜一籌,也心甘情願稍遜一籌。志遠本來就那麼偉大嘛!偉大,是的,誰能有一個像志遠那樣的哥哥而能不驕傲呢?他永遠記得自己小時候受人欺侮,或是和鄰居的孩子打了架,志遠挺身而出的那一聲大吼:
“誰敢欺侮我弟弟?”志遠聲若洪鐘,孩子們嚇得一鬨而散。志遠用兩手摟著他,像是他的“保護神”。
童年的時光就是這樣過去的,雖然他也常拿獎狀銀盃,雖然他也被學校譽為“不可多得的奇才”,他卻無法超越志遠的光芒,也不想超越志遠。他像是志遠的影子,只要站在志遠旁邊,讓他去揉亂他那生來就有點自然捲的頭髮,聽他用親暱的聲音說:“志翔,將來有一天,你哥哥會培植你!雖然你只有一點兒小天才!”七、八歲,他就懂得仰著頭,對志遠說:
“哥,將來你當大音樂家,我只要做個小畫家就好了!”
“沒志氣!”志遠笑著罵,把他的頭髮揉得更亂。
志遠是二十四歲那年出國的,父母傾囊所有,借了債把他送去羅馬。因為有三位教授同時推薦他去讀那兒的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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