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村莊遇人(第1/3 頁)
常威憤而殺人,並且囂張的留下殺人血書,城裡的倭寇又怎會沒有反應。
大批軍隊出城,循著常威離開的方向追擊而去。
這樣一來倭寇的注意力就全在他的身上。
由於他是往外逃,而不是躲在城中,所以倭寇並沒有在城裡鬧,這也正中常威下懷。
一者殺人為洩憤,二者留血書挑釁倭寇。
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向倭寇立威,把倭寇的怒火集中在他個人身上來。
他可不想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接著給城中之人帶去麻煩,而麻煩意味著會死人。
倭寇就沒有把國人當人看,燒殺搶掠一樣都沒少做,跟倭寇講道理,那無異於跟屎講飯菜多美味。
噁心。
經他這麼一鬧,再由親眼目睹者傳播,到是讓佛山居民知道了他這麼一號人物。
一時風頭無兩,名聲急劇攀升,這到是常威沒有料到的。
他殺人不是為了名聲,只為胸中一口氣,一口萬萬人都想用血來平息的氣。
都說匹夫無腦,做事不計後果。
但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如果這樣的匹夫能殺盡倭寇,那常威願意做這樣的匹夫。
五步之遠,他自認一步都還沒有走出去。
真正走完五步,那應該是倭寇屍骨潤漢土,拋盡敵血染黃沙。
這才是他這個匹夫要走的五步,若是不夠,那再多走幾步也無妨。
常威殺人後就往高山密林裡鑽,至於所在的地方是何處,那已經不是他該在意的事情。
仗著強悍的實力,常威穿過密林爬到一座小山頂。
極目望去可看到大批倭寇出城,邊三輪,汽車都有四五架,更有軍犬被牽著向他所在位置尋來。
白邊紅點的姨媽巾在風中飄蕩,常威臉上露出厭惡的表情,轉身繼續往密林裡鑽。
“早晚有一天讓你們連尿布都不敢揚起來。”
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被敵人追著跑,本身就不是什麼好聽的事情。
常威胸中殺意未散,反到變得更加濃烈了幾分。
他也想回身仗著實力殺個痛快,但常威的頭腦很清醒。
蟻多還能咬死象,他又不是真正飛天遁地的神仙,被幾十條槍指著也會死。
僅半天的時間,他翻過幾座山,淌過一條河,早已遠遠的把倭寇甩開。
就是軍犬也沒辦法跟上他的速度,想捉到金鐘罩滿級的他,非得佈下天羅地網不可。
再次前行了一段距離,穿過樹林後眼前豁然開朗,入目所見再不是山林。
只是常威卻開心不起來。
眼前是一個村莊,約有幾十戶人家的樣子,但常威沒有看到人,一個都沒有。
倒塌的房屋,很多還保留著被火燒過的痕跡,一見就是人為。
常威沉默著,他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除了兵災再無第二種可能。
這樣的慘劇遍佈大漢國土,只要有倭寇的地方就不會存在完好的地界。
他們屠村,更敢屠城,就沒有倭寇不敢幹的事。
累累罪行簡直罄竹難書,死在倭寇手中的大漢子民不計其數。
就是這樣的罪行,在後世居然還有人為他們發聲,還願意原諒他們。
這些人也不問問先烈答不答應,死在倭寇手中的萬萬亡魂答不答應。
他們有什麼資格,怎麼敢去原諒。
數典忘祖之輩,非膝軟水涼者難以為之。
想及此處常威吐出胸中一股鬱氣,更加堅定了往後要做的事。
有人以為書本或是影視中的這段歷史就很慘,但現實與親眼所見比之慘幾倍。
“這是國家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