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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作案人挑選犯罪物件是隨機的,逮誰是誰不挑不撿。
2、
綠色資料夾裡是派出所的調查記錄。
梧桐路案發後,片警對梧桐路兩側的居民進行了逐戶走訪和海量調查,雖然梧桐路上的居民樓不多,但對於警力一向捉襟見肘的派出所來說,工作量也夠他們一嗆。調查用了3天時間才結束,所以那晚小芳沒給我看這份記錄。
他當時也沒見著。
起草和整理這份材料的人一定是個經驗豐富的傢伙,擱古代,就是個典型的刀筆吏。
他首先介紹了梧桐路上主要居民的情況,常駐人口多少,暫住人口多少,重點人口多少,以充分顯示此項工作的強度和難度。
繼而,對為數不多的4名重點人口的情況做了介紹。所謂重點人口,是指有犯罪前科的居民,這些人通常都會被轄區派出所記錄在案,一旦轄區內發生刑事案件都會被片警格外關照,肯定連著幾天都睡不好覺。當然,也有藉此機會跟警察混成哥們的,去派出所比回家還熟,誰都認識。
從這份材料上看,4名重點人口基本上沒有作案嫌疑。
其中1個外出經商,半年未歸。1個外出打麻將,被兄弟派出所抓賭時逮個正著。1個騎摩托車摔斷了腿正在養傷。還有1個目前正在醫院待產,她是個女的。
案發當晚,因為天氣惡劣,自黃昏時就開始颳風,後來還下了雪,基本上沒有人在戶外閒逛。加上夜深又沒提前通知,所以沒什麼人注意到窗外有人在殺人。廣大人民群眾都拉了窗簾貓在家裡看電視睡大覺。
但也有例外的。
一個長期失眠通宵創作的夜貓子型無業文學青年,於當晚24時整許聽到窗外有人喊叫,探頭張望了一下,天太黑,什麼也沒看著。之所以時間這麼清楚,是因為他當時正在上網,跟qq裡一個女孩暢談創作感想,那女孩反覆強調12點下線,果然言出必行。
還有一個剛當了爹的機關幹部,夜裡被老婆踹起來給孩子餵奶,也聽到了窗外的喊聲。
僅此而已。
派出所向所有走訪物件出示了死者的照片,從戶籍檔案上找到的。
有47名受訪者表示見過死者。這個數字應該沒有水分,因為這47人中不包括老眼昏花看誰都象自己家孩子的老頭老太太。
整個調查報告基本上就這些內容。
梧桐路是白梅每天上下班的必經之路,而見過她的受訪者居然只有40餘人,讓我覺得很無奈。
她是個很漂亮的女人,足以給人留下印象。
我注意到一點,47名聲稱見過死者的人中,有近1/4的人是同一單位的,和平區建委。
看完兩份資料夾裡的材料,我腦袋很亂,一時不知該說些什麼。
我對梧桐路殺人案的偵破思路被嚴重的動搖了。此案和半年前的那兩起案件驚人的相似,幾乎毫無二致。如果要反駁,能站得住腳的論點,除了菸頭的牌子,也只剩一個疑問。
為什麼事隔半年才重新作案。
所有系列案的兇手,其犯罪行為和犯罪週期都是有規律可循的,除非兇手本人出現了某種問題無法繼續作案。
如果這三樁案件是一人所為,那中間這半年究竟發生了什麼。
如果這三樁案件不是一人所為,為什麼作案手法如此相似,連兇器都一模一樣。
我沒注意半年前本市的媒體對此案都作了怎樣的報導,但可以確信的是,警方向媒體透露的資訊中,一定隱藏了關於兇器這樣敏感的內容。
全世界警察都這麼幹,面對媒體隱藏細節,其目的不是故弄玄虛,而是用來區分之後有可能發生的類似案件。
有一個詞,叫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