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第1/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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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在青松觀的大殿上,琛哥對著七名新人說,“出來行走江湖的,是生是死,該由自己決定。“琛哥又說,“你們跟隨我的日子最短,身家最清白,以後的路怎樣走,由你們自己決定。“
那一天烈日當頭,神像猙牙獰目,桌臺上七具小小的骨灰盒讓我微感不妥。但是我沒有說不。
強/弱;善/惡
從小我就明白,做什麼事都要做得比別人強。爸爸死後,媽媽沒有與我相依為命,而是愈加嫌棄這個家。後來,媽媽移民去了加拿大。
我叫劉建明,15歲從中五輟學跟了琛哥。我發誓不回屯村,不再讓人看不起。
所以,雖然骨灰盒的意頭不好,我仍然倔強地想,他們六個能做我也能做,還要比他們做得更好。許多年後,陳永仁在上環粵海大廈的天台用槍指著我的頭,我對他說,“那時候我沒得選擇。“
也許,那時我可以說“不“,不過人生怎麼能假設呢。如果我真拒絕了琛哥,也許第二天就會死在尖沙咀的某條巷子裡。
我從小就沒有資格去考慮好與壞。那時候我還不知道賓士開起來很舒服,就算知道,也不會有一輛賓士擺在我面前供我選擇。我只能走路,區別只在於我可以走得快一點,也可以走得慢一點;可以穿著鞋,也可以把鞋脫了拿在手裡。
我沒辦法選擇善惡,但我能選擇強弱。我的選擇是穿著鞋,很快地走。
在警校我獲獎無數,畢業後順利升級。即使在琛哥亡命泰國的兩年裡,沒有他的內部訊息,我依然屢屢建功。我知道自己沒有天賦,所以只有靠努力,事無鉅細力求完美。每次我都告訴自己,面前有兩個選擇,一是努力做好,二是努力做更好。mary死後我輾轉於不同的音響店,每次都試聽她送給我的蔡琴《老歌。在深水村,我給音像店老闆換了一條grado的線,效果好得出乎他意料。
調到內務部之前,梁總警司在高爾夫球場告訴我,眼光要放長遠一點。看著球飛到遠得看不見的海里,我突然明白這一次自己的選擇是要除掉韓琛。
朋友
在警局我獨來獨往。其實導演完全可以給我安排幾個朋友。我工作優秀,平易近人。我不抽菸不酗酒不打女人,也有人說過我帥。我能從女同事眼裡看到傾慕。與大家想像的不同,我其實很想和他們交朋友。他們受人尊敬,走路不需要低頭和繞行,也不需要常常假裝不經意地往後看。他們是我從小夢想的一切。
可是你知道,有很多人,你想和他們做朋友,他們也想和你做朋友,但你們就是做不來。
傻強最終沒有把陳永仁抖出去。臨死前他告訴仁哥,“總之呢,如果一個人在做一件事,卻很不專心地看著別人,他就是警察。“那一刻我羨慕阿仁。
我和他同樣危險,都害怕被識破。不同的是,他做了許多壞事,卻知道自己是對的,我抓了許多壞人,卻總害怕自己是錯的。他可以問心無愧地和那些渣滓交朋友,我只能拼命工作來掩飾自卑。甚至不敢去看心理醫生。我開始嫉妒他。
直到**開槍打死他,我才突然覺得大家扯平了。我看著他漸漸沒有光彩的眼睛,裡面一片茫然。10年了,只有迪路和傻強知道他喜歡觀塘的那家叉燒,只穿黑色的衣服。就算知道了他是臥底,就算整個警局向他的屍體敬禮,我想也沒有人真的悲傷,只需要一個下午大家就會把他忘記,甚至沒人記得他的模樣。畢竟,誰也沒有關於他的任何記憶。要記住一個你沒有記憶的人是很難的。
而我,就算剛才被他打死了,身敗名裂,也會有許多人唏噓不已。在某個陽光溫暖的夏日午後,阿may還會突然想起,我這個內務部警司不經意間給她端過一杯鴛鴦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