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搜魂之術(第1/3 頁)
巖縣城隍判官,姓趙,生前是一個屢試不第的書生。
雖然科舉不順,但是家境富裕,人至中年,又對生死之事產生畏懼。
聽聞積攢功德可以換取來世順遂,於是修橋鋪路,施粥舍藥,動輒就去燒香拜佛,還在縣令重修城隍廟的時候繼續踴躍地捐出了所有家產。
結果廟沒修完,人就沒了。
——被滿腹怨言的兒子拿枕頭悶死的。
趙書生死後在地府告狀,他這個名字,陰司城隍廟這邊都熟啊,知道他陽壽未盡。
這還有什麼可說的,善人行善事,是子孫不孝犯下弒親大罪,即刻鎖拿犯事者入地府問罪。
至於趙書生,頭七未過,領了黃泉甘露覆原身軀,還魂去了。
趙書生復生之後,對陰司感激涕零,反正兒子暴斃,他索性打發走了家僕,把剩下的宅子也賣了錢,捐給城隍廟,自己跑去做了一個廟祝。
因著這段緣法,趙書生死後順利地入了陰司,做了一個小吏。
這件事在數百年前的東明府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甚至上了地方誌。
就連嶽棠當年蒐羅天下志怪傳奇的時候,也讀過這一段,不過他沒想到,這個故事裡面的趙書生,就是今日抓到的陰司判官。
故事裡分明說趙書生死後,依照功德,做的只是小吏。
屬於沒有姓名,吃不著多少香火的小角色。
現在卻成了有了正式敕封的鬼神,看來趙書生考科舉的能力不高,做官的本事倒是一流。
嶽棠鬆開手,看著昏迷在地上的趙判官。
剛才的搜魂術力度不大,嶽棠想要試探趙判官體內敕封對這個法術的影響,所以他沒有特定要看到什麼東西,這段生平經歷是自然浮現的。
也是趙判官神魂裡最不設防的內容。
這很好理解,趙判官覺得,人人都知道的事又有什麼秘密可藏呢?
畢竟這個故事能流傳,本身就是地府有意為之,否則細節不會那麼詳盡。
地府大約認為,這能讓凡人敬畏鬼神,讓凡人知曉無論善行惡行都無法矇騙鬼神。
可惜,這就跟天庭懲治惡神的故事一樣,高高在上的仙神是察覺不到問題的。
行善積德是好事,無論是出於什麼想法去行善,可是傾家蕩產修廟?
這個故事裡趙家其他人呢?難道趙書生之妻早亡?趙書生只有一子?兒子也未曾娶婦?只說趙書生還陽之後,捨去最後家財,甘心侍奉仙神?
果然是一個仙神愛聽的故事。
嶽棠沒見過任何一個神仙,可是他在這些形形色色的故事裡“認識”了神仙。
虔誠與敬畏,是他們對凡人的基本要求。
後者比前者更重要,凡人可以不信,亦能不拜,但是絕不允許凡人對神靈不敬。
至於虔誠,就好比人間朝廷時時談起的忠誠,無論下位者獻出多少,上位者都覺得理所當然,是應該的。
怎麼可能覺得“獻太多”是一種錯誤呢?
長生觀中,燭火搖曳。
嶽棠盤坐於蒲團,看著趙判官軀體裡的敕封與陰氣變化。
再下一波“客人”,要到黑夜過去才會出現。
——黑夜雖然是陰司城隍鬼神法力最強之時,但也是“厲鬼”兇性大發,毫無壓制之力的時候。
巖縣陰司判官失手,接下來出現的絕對不是城隍,而是陰司城隍“熟識”的人類修士。通常情況下,修士都是不願意得罪陰司的,如果再有一個剷除厲鬼的名頭,又不知此事內情,肯定會過來跑這一趟。
嶽棠要做的,就是在第三波訪客出現之前,從趙判官的記憶裡找到他想要的東西。
他重新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