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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好趣’還是十佳品牌之一,堅固不可動搖,紀銘臣當然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機會,但是袁偉良提出他可以提供江景誠的行賄證據。
只要‘好趣’醜聞曝出來,收購就成了輕而易舉。
紀銘臣又不傻,當時就懷疑了袁偉良的動機。袁偉良給出的理由是,‘好趣’在江景誠任職之前,都是走袁家的原料供應,自從他來了便轉向了別家,而另一家供應公司,一直都是掛羊頭賣狗肉,食品原料劣質的根本不能過監督局的質檢。
這也是江景誠行賄的原因。
江景誠開始是將劣質材料摻進優質材料裡,這讓剛任職不久的他很快就將年利潤翻了半倍。後面幾年,‘好趣’幾乎是變本加厲,知道真相的高層離職的離職,留下的都成了江景誠左右手,當劣質材料摻雜越多,多到不能過質檢的時候,就是他們行賄的開始。
‘好趣’盈利翻了幾倍,他們對監督局相關人員的行賄金額也翻了幾倍,以致於明明有人吃出了問題,監督局仍在閉著眼給‘好趣’頒十佳的獎。
而袁偉良想要打擊‘好趣’的理由就是他們不再走他的供應,並且這一惡行帶動了不少小公司改變進貨渠道,袁氏生意受了打擊。
雖然在理,但紀銘臣仍留了心眼,即使袁偉良開出對紀氏的供應打最低折扣的條件,他也沒有答應。
後來蒐集訊息才瞭解到袁偉良他們幾個人之間的恩怨,於是一直都對他的合作按下不提。
後來之所以同意,是因為——按紀銘臣的原話說是“江景誠不識好歹,什麼人他都想插一腿,欠收拾”。
他說到這時眯著眼冷冷鄙視的掃我一眼,我剛翹起的嘴角立馬識相的壓了回去。
不能驕傲,不能得意。
兩個人合作後,紀氏一直在緊鑼密鼓的準備在最合適的時機收購‘好趣’。
前段時間消費者吃出問題的事件,一直都被吳氏強勢壓了下去,這回兩個人的合作方案中,就又蒐集到了相關資料,準備將‘好趣’的名聲徹底毀掉,同時也可以讓紀氏收購的更加輕鬆。
但是中間意外出了變故。
我簽了‘好趣’的代言廣告。
法律裡有著明確的規定確認是虛假廣告的情況下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江景誠早就得到了即將被收購的訊息,同時因為婚後江景誠對吳音的態度引起了吳家的強烈不滿,縱然有吳音護著,吳家也早就不再待見他。
江景誠預見了自己的未來,所以他找了我做廣告代言。
行賄的罪責他是一定逃不掉了,但跟我簽了廣告代言,他料想紀銘臣不會讓我染上官司,所以一定會壓住消費者利益受損的事情,從而可以減輕自己的刑罰。
事實上,紀銘臣在沒能說服我和‘好趣’解約後,也確實決定只揭發‘好趣’行賄這一條,但袁偉良不同意。
他似乎打定主意要讓江景誠一輩子翻不了身,所以堅決要把侵權事件曝出來,而且他也確實曝了,繼行賄事件後,他就向媒體曝出了這個訊息。
紀銘臣這番話,資訊量著實過大,我心裡驚喜、驚訝、憤怒、呆滯交替迴圈,半晌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直到思路稍稍清楚了,才找回聲音:“所以你昨天是在和袁偉良爭這個?昨天晚上有事也是因為媒體要曝光侵權事件?”
紀銘臣眼底還帶著淡淡的青黑,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不然我犯得著拼死拼活的嗎?”
“我是不是老拖你後腿啊?”我忍不住伸手揪了揪他側腰的襯衫,打心眼裡覺得不好意思。
紀銘臣似笑非笑的哼了一聲:“你知道就好!”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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