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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和所言的家族規矩,是確有存在的。不獨李氏如此,各大世家均有這等的規矩,以此來使家族興旺繁衍。
然而,李旻和所說的僅僅是其中一部分,公有公用並不是不允許有私產存在,而是由&ldo;井田制&rdo;的方法逐漸演化而來,家族子弟在接受家族安排的事務之外,自己獲得的進項來源是歸私家所有的。人皆有私,家族成員互相侵佔私產也是不允許的。
此外,規矩也僅僅是規矩,隨著家族的延續壯大,這樣的規矩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公有公制逐漸成了嫡系子弟維護特權的工具,公家的財產掌握在嫡系手中,同時,為了防止旁系子弟做大,威脅直系的主導地位,家族會暗中採用一些手段,進行削弱、分散,這些都是不能擺上桌面的。
而李稷手中的長興坊地皮,就屬於李稷的私產,別人無權過問。只不過李稷向不理財物,內宅由長安府中的側室掌管,外面的產業多交給這些旁系子弟打理,他們定期向府中交付所得並匯報。
……
這些老油條們,這是在欺負小孩兒呢!
第二十一章 假意謾辭巧應矩
以李稷在家族中的身份地位,這些族中旁系怎會有這麼大的膽量,敢插手李稷的安排?
這其中是有些原因的。
首先這些人雖為旁系子弟,卻在長安經營多年,只要完成家族事務、定期向家族繳納收入,家族並不如何拘管他們,這些人在長安均有自己的產業,守望相助,也是一方勢力。此事大家一併參與,就算李稷責怪下來也不便大動干戈。最重要的還是他們對此事的判斷,李亦筠的身份不過一個不受寵的庶子所出,在長安更沒有什麼倚靠,李稷表面看似對他還不錯,也未見會如何疼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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