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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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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它只是一枚無關輕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愛貓,除了心裡不時惦記,並不會對她的生活有實質的影響。兩個月前她從艾哈邁來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個,結婚。

對方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貴族青年,事實上,可能是芬頓這個年齡段的貴族中前程最為遠大的一個,荒原公爵菲爾南的侄子,芬頓北軍的新聖騎士,佛朗茲子爵。

她曾經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邁有過簡單的接觸。佛朗茲子爵是一個固執、冷漠乃至有些無情的人,眼神中總是一片漠然,彷彿荒原公爵家族幾百年悲劇的宿命都承載在他眼中。十代人以來,這個武人世家的兄弟無不陷入為情相互仇殺的窘境,如同中了創世神的詛咒。而佛朗茲子爵幸運的是一個獨子,那種被詛咒的命運將可豁免了,但艾哈邁的老女人們看到佛朗茲子爵時總是竊竊私語的說,看他那種陰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決掉了,一生揹負著殺孽吧。

她對佛朗茲這樣的男子殊無好感。她喜歡的是那種沉靜、溫和、文質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茲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審美觀。她一直對自己說男人的長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對被譽為艾哈邁之花的她而言,這個要求已經苟刻得過分了。或許世上並沒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許她該放棄這個夢想,正如她同樣以美貌聞名於世的母親,不是也嫁給了相貌普通的父親嗎。

是的,她不喜歡佛朗茲,甚至有點看不起他。艾哈邁的貴族從來鄙視窮貴族的家事。不過現在政局動盪,世道亂得很,即使像艾哈邁這樣的富饒強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慮自保的問題。荒原公爵家雖然沒錢,卻有的是驍勇善戰計程車兵。金錢和長矛的組合不正是所謂“天作之合”嗎?

這就是政治婚姻。儘管討厭,她卻也沒有想過要反抗。她是一個寂寞的人,寂寞得無所顧忌。她是艾哈邁的公主,最大的愛好卻是喬裝打扮成吟遊詩人女兒的模樣,到嘈雜骯髒的地方唱歌。她其實也沒有從那種行為中得到快樂,只是不這樣做的話,生活更加無趣罷了。她需要一點點刺激使一切維持在常軌。

反正都是一樣的。少女對自己說。這個子爵,那個伯爵,甚至芬頓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歡”的人。

喜歡……呵呵,多麼可愛的字眼兒!就像在鍍金的田野裡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樣的旁若無人。也許我這樣寂寞的女子,註定不會有喜歡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陣刺痛,她不得不用帶著馨香的手帕輕輕的壓著。愛情只是一個幻夢,是詩人和歌手編織出來騙錢的玩意。有沒有愛情,生活都一樣無聊,永遠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這樣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聲音從門口處傳過來:“小姐,溫沙的伊麗莎白小姐來看你了。”

她略略回過頭望著他,點了點頭:“知道了。”

那是博梅爾叔叔,艾哈邁的衛隊長,保護著她一起來到聖心城的。從她記事以來,博梅爾叔叔就一直守護在身邊,好像一隻憨厚的忠犬。博梅爾是一個不錯的劍士,還懂得一些江湖遊俠的小把戲,她的易容術就是從他那裡學來的。

隨著她漸漸長大,她從人們那聽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於博梅爾叔叔的事情。她這才知道他的劍術不止是“不錯”的程度,他曾經是芬頓的聖騎士,拿著一把聖劍名曰“束縛”,劍技高超天下無匹。他是母親年輕時三個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親身後形影不離,四人一起遊歷天下,留下了無數傳說,並稱輕歌四俠客。

博梅爾的兩個競爭對手,一個是妖術天才西索,另一個就是自己的父親,艾哈邁的領主葛朗臺侯爵了。當然那時候他還沒有繼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個愛好音樂的浪蕩子弟。

博梅爾不用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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