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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玲回來的落腳處,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愛丁頓公寓。
張愛玲還是挺喜歡公寓生活的,因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餘溫尚在,姑姑的家,雖然從當年的5樓51室,搬到了6樓65室,格局較先前為小,但在愛玲心裡,仍有一種天長地久的感覺:“陽臺上看見毛毛的黃月亮。古代的夜裡有更鼓,現在有賣餛飩的梆子,千年來無數人的夢的拍板:‘託,託,託,託’……”見《私語》。
這房子很大,住著很舒服。在陽臺上可以鳥瞰全城,對面就是哈同花園,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館;再遠,還有“百樂門”舞廳。
客廳裡有壁爐,傢俱和地毯的樣式,都是姑姑自己設計的。沙發低矮,坐著等於半躺著。落地燈也很摩登,燈罩像個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發上看書,可以連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亂世的人,得過且過,沒有真的家……”——這已經很可滿足了,已經是樂土。
張愛玲在經歷了香港的惶然後,在姑姑這裡,有了一段短暫的喘息。
透過《小團圓》的描述,我們可以知道,姑姑這時的情況已大不如前,日軍開進租界後,她就不在洋行做事了,過得很儉省。
愛玲剛回到上海那天,姑姑備下一桌飯菜接風。第二天姑姑就不好意思地解釋:“我現在就吃蔥油餅,省事。”
愛玲心裡明白,忙說:“我喜歡吃蔥油餅。”
從此一日三餐都是蔥油餅,倒也吃不厭。愛玲從小聽母親在午餐時講營養學,習慣了,一天不吃蔬果魚肉就有犯罪感,而現在則有了一種逃學的感覺。
姑姑僱了一個女傭,天天來洗衣服、打掃,此外就是在煤氣灶上煎蔥油餅。
原來住的一整套公寓,母親走後,姑姑把其中兩間分租給了兩個德國籍單身漢,姑姑自己只留了一間。租給單身漢,是覺得他們好打發,而女人的是非要多些。
愛玲來了以後,要出一半的膳宿費。姑姑知道愛玲手頭拮据,就託親戚給愛玲介紹了兩個女中學生補課。
愛玲心下歉然:姑姑才享受了幾天幽靜的生活,自己又跑來投奔,真是不應該!
母親的那班朋友,有時候來找姑姑聊天。姑姑告訴愛玲:開戰後,母親的男友死在了新加坡的海灘上。愛玲完全不知道這個訊息,只知道母親乘坐難民船去了印度。
姑姑還告訴愛玲,母親當初鬧離婚,是為了一個在外交部工作的年輕人——那還是在留學時認識的朋友。可是那位卻害怕娶個離過婚的女人會妨礙事業,就在南京娶了當地一個女大學生。
這年輕人後來還來看過母親,“兩人眼睜睜對看了半天,一句話都沒說”。見《小團圓》。
母親留學時代的朋友,愛玲唯獨沒見過這個人,不知道他來看母親是什麼時候。她還真沒想到,母親有過這麼一段“悲劇性的戀史”。
想想也是,母親一開始要離婚,就搬出去了,跟姑姑一塊兒住公寓。可是,母親是回國四年後才辦的離婚手續,如果是為了嫁那年輕人,怕不會拖這麼久。想必是那年輕人回國不久就已另娶。
母親在這之後拖延了很久,最終還是決定離婚。
她用英文小試鋒芒(2)
愛玲沒有問姑姑詳情,只是自己在心裡琢磨了一下。她知道姑姑最忌諱好奇心。
她其實不大願意回憶往事,因為“回憶不管是愉快還是不愉快的,都有一種悲哀,雖然淡,她怕那滋味”。見《小團圓》。
好朋友炎櫻的運氣總是非常好,回上海後,就進了一所英國人的學校任prefect,即校方指派的“學生長”。這個職位,要求品學兼優,外帶還要人緣好、能服眾;估計相當於今日的輔導員。後來她又考進上海聖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