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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的環境。這就好像從一個戒備森嚴的城鎮走進了一個家家夜不閉戶的城鎮,再次犯罪幾乎是一件極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顧臻的比喻淺顯易懂,李會生幾乎馬上理解了他的意思。
他問道:“這跟給他們設立上鎖的櫃子有什麼關係?”
顧臻回答道:“確立私有財產觀念。法律的基本職能之一就是保護私有財產安全,而據目前的資料看來;一般來說很多人入獄前多數是意外性的傷害罪為多,但是出獄之後如果再次犯罪;就多數是有預謀的盜竊,搶劫,勒索行為居多了,雖然也會伴有一定的人身傷害行為,但是從目的性和犯罪起因來看,卻已經完全不同了。他們比一般沒有犯過罪的人更容易犯罪的原因有二:一是因為‘第一次’的心理障礙已經被越過,第二就是落差感和生活斷層。”
“我簡單解釋一下這個問題。一個人在財富積累和社交積累的過程中,會培養出習慣並獲得成就感。而每個人樂於財富積累的前提就是他們對於自己的積累過程有相應的安全感,也就是他們相信自己積累的財富是會長期屬於自己,能夠被依賴和自主使用的。而他們靠什麼來維持這種安全感呢?”
顧臻露出一個笑容,正打算繼續往下講,結果就聽到有名警官開口回答道:“法律?”
顧臻愣了一愣,然後才打了個響指,說道:“bingo!沒錯,法律。”
“有人可能覺得阻止一個人違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懲罰,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但更多時候,是因為人們依賴於法律來維護他們的利益,給予他們安全感。這種情況下,對法律依賴性越重的人,他們越不容易去犯罪。因為犯罪這個行為過程造成的損失,是他們所不能承受的。”
“歸納一下,也就是擁有越多的人,越害怕規則被破壞。越是一無所有的人,他們對於規則的敬畏心就越小。”
“一個可以放置私有物的櫃子,哪怕再小,它代表的含義卻是不一樣的。我不是說軍隊式的管理有什麼不好,如果只是以培養紀律性和服從性作為目的,這種方式是極有效的。不過,如果是要糾正一個人的觀念想法,這種方式顯然有些不適合。”
“一旦刑滿釋放之後,在犯人建立起新的生活聯絡之前,他們很可能會因為巨大的落差而選擇放棄重新建立生活聯絡,積攢財富,而直接再次犯罪,快速滿足**所求。”顧臻說道,“要改善這種情況,我們就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觀念上讓他們認可‘合法所得的私有財產是受法律維護的’,並不只是讓他們理解到侵犯私有財產可能會導致的懲罰與損失,也要讓他們感受到守法能夠得到的好處……關於這方面我也有些想法,詳細內容之後再說。二就是建立和維持他們與外界的生活聯絡,包括但不限於學習,工作,感情方面……重點是讓他們覺得自己的未來是有希望的。”
所長問道:“教育和工作方面我多少能理解,但是感情方面是什麼意思?難道我們還能幫他們找物件?”
顧臻回答道:“不,純粹只是和外界的感情交流。比如說您可以一個月安排一次義工活動,讓這些孩子給孤兒院或者其它慈善機構進行了小物件的製作,然後讓慈善機構方面根據編號一對一地回返信件。”
座下的人聽了,細細思索,頓覺其中奧妙。所長更是一拍手,說道:“這主意妙啊!還有嗎?”
顧臻說道:“細節之後回頭再商量,我一個人的主意有限,具體方案到時候會有心理師組成小組慢慢制定。總之目前的主要方向暫且定為這個,櫃子和其他細節方面,兩位能夠配合嗎?”
李會生說道:“櫃子方面我們回去討論一下,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還有其他細節的話,你們最好一一列出來,我們回頭開會可以一條一條地討論,討論完了再回復你,也免得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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