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女生小說 > 魔女朋克2840講什麼的 > 第四章 “回魂”

第四章 “回魂”(第1/3 頁)

目錄
最新女生小說小說: 種藥小仙的現代擺爛日常反派畫風突變後,男主人設也歪了殭屍:開局神格面具鹹魚吃瓜被讀心,全宗門都殺瘋了星穹鐵道:我生命星神,調教眾生重回議親前,扶草包夫婿直上青雲婚姻陰謀火影:宇智波家的六眼穿成炮灰後每天都在苟活絕色毒妃:廢材紈絝九小姐我不是信徒開局無限餘額:神秘千金她美又颯無厘頭社恐的每一天天命雙生之神妃傳綜影視:攻略之旅赫敏和她的傲羅教授穿成土匪?那就造反當皇帝!食在大宋:我的系統通山海山河獻穿成惡毒郡主,她虐渣打臉還很萌

夏夜突然意識到,或許目前自己身上的情況,比想象中還要複雜。

“魔力三法則”之所以被稱作法則,當然是因為它適用於所有情況,包括執行了契約後的情況。

如果說一份正常的“回魂”契約就能讓魔女的魔力變成負數,那麼“三法則”沒有理由不將這種情況囊括進去。

所以,要麼是自己身上這份“回魂”不正常。

要麼是自己不正常。

要麼兩個都不正常。

拋開自己不正常這一點不談,先看看這份契約的內容有沒有什麼問題吧。

夏夜一邊思考著,一邊將手指按在了大腿的印記上,輕聲唸誦:

“Ch-Z-V-H-”

斷斷續續的音節響起,每一個音節都只有子音,因為母音在說出口的一剎那,就被契約吞噬了。

這就是所謂的“魔女文”,無論撰寫、簽訂、檢視、或是行使契約都必須使用它,魔女文同樣是儲存在杯子中的記憶,夏夜發現自己不需要學習,就能夠正常地使用。

契約的內容如同螢幕上浮現的文字,一條條出現在了她的心中:

契約名:回魂

位階:7

契約號:CHZVH7XY28401116

立契人:夏夜

契約人:■■

條款1:立契人自願與契約人簽訂“回魂”之契約……

條款2:本契約內詞語定義如下:

條款2.1:死亡:指立契人所屬之族群普適認定之死亡,特徵包括但不限於:重要器官損壞或丟失,身體機能完全停止執行,靈魂泯滅或被永久剝離……

條款2.2:復生:指立契人所屬之族群普適認定之復生,復生後之立契者之身體、靈魂、記憶應當與契約簽訂日完全一致。

……

條款7:本契約簽訂後,立契人享受以下權利:於死亡後90個履約日內復生,其中“死亡”之定義見條款2.1,“復生”之定義見條款2.2。

……

條款10:立契人同意按照以下條款支付契約所需之魔力:

條款10.1:契約簽訂日:6399魔爾

條款10.2:契約生效日:1魔爾

直到這裡,契約的內容都很正常,其中的條款有著嚴謹的邏輯,看起來就像夏夜在原來那個世界經常見到的商業合同。

不過,其中也有3處引起了她的注意。

首先是立契人的名字,用魔女文寫著兩個字元,如果將它們補上對應的母音讀出來,正好就是“夏夜”。

因此問題就在於:明明立契人是原宿主,為什麼卻寫著夏夜自己的名字?

最簡單的解釋可以很簡單:原宿主和夏夜正好同名。

而比較複雜的解釋包括但不限於:時間閉環、因果輪迴、重生後手……

作為博覽群書的文化人,夏夜可以一口氣說出十個不重樣的設定。然而,這些都無法證實,因而對現狀也沒有任何意義。

“就當原宿主正好和自己同名吧。”夏夜決定怎麼簡單怎麼來。

第二點值得注意的,是契約人的名字。

按照夏夜的理解,所謂的契約人,也就是接受契約的一方,魔女可以自己對自己籤契約,而這份“回魂”正屬於此類情況,因此契約人的名字,應該也是“夏夜”才對。

然而實際寫在契約上的,是兩個黑色的實心方塊,彷彿在遮擋什麼一樣。

不知道是隻有這份契約如此,還是每一份自己對自己簽訂的契約都是這種情況?

夏夜決定以後一定要留意一下。

第三點,條款10.2約定須在契約

目錄
我在型月當劍豪不愛不用花錢三重賠償貼身小秘書難馭林家小斐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