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5 頁)
熱情洋溢。
十七歲的女孩可以是嬌憨、純真、率性、活潑、無傷大雅。
十七歲的女孩也可以是刁鑽、任性、驕縱、蠻橫、無法無天。
還有——
十七歲的女孩同時具備頑皮、偏執、古怪、自私、為所欲為。
而大人們常說,十七歲是少女的叛逆期。
好學校也有壤學生,壤學校也有好學生,就在十七歲那年,好學校的好學生和壞學校的壤學生有了交集。
我,十七歲。
綜合了以上十七歲的特點,時而嬌俏可人,時而潑辣使壞,時而俏皮討喜,在最叛逆的年紀做了一件最驚心動魄的大事——
出賣愛情。
“我要你離開我兒子。”一位雍容華貴的夫人如此說道。
“為什麼?”少女漫小經心的問,抖著右腳嚼著口香糖。
“因為你配不上他。”輕視的口氣濃厚,化著完美濃妝的臉上只有傲慢。
“我為什麼要?”我不開心的數著高階餐廳內,那名男侍哈腰鞠躬的次數。
夫人如電影、小說中情節那般優雅地拿出一張支票來,怕一動就掉妝的僵扯著嘴角道:“一千萬,你的。”
“不用扣稅?”我討厭麻煩,真的。
她似乎發出嗤嗤聲說不用,只要我寫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去糾纏她兒子。
我喜歡他,非常喜歡他,一個研究所碩二的學生,他非常優秀,他的師長說他將來的前途不可限量,即使想當總統也不是問題。
可是,在他人生裡汙點就是我,一個私立高職的太妹學生,個性外向不愛讀書,只喜歡摸不同的布料和罵髒話,雖然我已經很節制了。
不過我仍被歸納為壞女生,只因我不太為公路上的時速限制和警察競速,三不五時陪無聊人士過過招,然後對光頭校長不太禮貌,以及偶爾嘲笑理事長的效能力而已,我自認為很乖,至少沒殺人放火、吸強力膠。
大過、小過不斷,我還是畢業了,因為我是學校的風雲人物,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認識我,我很紅哦!
只是顯然還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白眼一個要我離開她兒子,真是井底之蛙。
好吧!要我寫切結書也成,誰叫我是個好商量的十七歲女孩,我最愛幫助人了。
當然還有支票。
切結書
給鄭夕問:
我要和你分手,因為你媽的支票非常吸引人,你知道我很缺錢,所以你被犧牲了。
相愛不一定要常相守,你媽的建議今我心動,一千萬我拿得心安理得,反正你也爽到了。
各自珍重,後會無期。
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于弄睛
她問我為何在“你媽的”三個字旁畫上線,我告訴她是習慣用法,不具任何意義。
她滿意地拿著切結書離開,我擁有支票。
但是,我沒想到自己會哭得淅瀝嘩啦,連哭了三天三夜,嚇得我媽差點要打一一九叫救護車來送我去瘋人院。
我想起還沒告訴他一件事。
我,十七歲了。
而且,懷孕了。
第一章
我不要結婚,不要結婚,不結婚……啦……
結婚?!
不、可、能。
我就是不要結婚如何,你能拿我怎樣。
蓬髮垢面的女子半裸著背趴在溫暖的床上,急速翻動的眼皮表示她很得意,即使她正在作夢。
一道曙光由窗簾後打了進來,又是一天的開始。
廚房裡有道忙碌的小影子東摸西摸,一下子煎火腿,一下子將蛋翻面,切去土司邊抹奶油,撒上紅蘿蔔絲和肉鬆,技巧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