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5 頁)
罪惡感!阿青倒退兩步。
秦時玉走到烏雲前,拍棉被似地拍了幾下,便見黑色的霧氣越縮越小,露出一個青絲及地的小男童。
他並未穿著殮衣,而是裹著一身破破爛爛卻不失華麗的紫色錦衣,像只受驚的小白兔抽噎不停,嘴裡斷斷續續地瀉出詞句:“母夜叉,欺侮本皇子,嗚嗚嗚,拖下去打一千大板……”
怒!竟敢說她是母夜叉!阿青前進兩步,如果不是看這小孩生得可愛實在忍不住下手,阿青肯定衝上去把他揍到連他媽都不認識。
秦時玉伸出手掌擱在男童的腦袋上摩梭幾下:“好乖好乖。”
驚!阿青連退十步,再退十步,再再退十步,囧著問道:“你……竟然是戀童癖?沒想到你隱藏的這麼深,相處這麼久的我都不知道你喜歡七八歲的小男娃!”
腦袋被揉,男童的臉上兀地蒙上一層黑氣,嘴一張還沒說話卻又被秦時玉拍散。
“就這樣。”秦時玉微微點了下頭。
“什麼就這樣?”阿青一頭霧水。
“湊成一對手下了,果然一個還是太少。”
“一對……喂!太傷我心了,我難道和這小鬼是一個水平的麼!回話回話!”阿青抗議的不是她被秦時玉擅自定義為手下,反而是對和小傢伙劃分到同等水平而不滿。不能不說,她的價值取向很成問題。
沒人能駁回秦時玉的決定,鬼也不行。於是曾經的明宣宗朱瞻基之子,尊貴無比的皇子朱祁鈞,成為了秦時玉手下一名嘍囉,與阿青並稱“青朱組合”。當然,這其中要略去秦時玉以自身實力如何如何“勸誘”小皇子若干若干過程。
據小朱交代,他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裡,是因為一夥人掘了他的墓。死於非命的他生前是宣宗最疼愛的小皇子,陪葬品極其豐厚,金銀珠寶,名畫古董,價值鉅萬——行有行規,盜墓賊倒鬥通常只會拿走數件明器,不會太貪心,於是每隔幾十年,便有盜墓賊來光顧。他的法力太弱,並且因為某種原因,只能在陪葬品中某件純金童子像周圍短短數百米內活動。這次,就因為又被盜墓賊們光顧,很不巧地還帶走童子像,他便跟著上了車。
就這樣,秦時玉從盜墓賊們手中拿東西更是名正言順:找回手下的東西,還需要其它理由麼?
阿青、小朱有模有樣地充當她的左右護法,秦時玉展開神念探向拿了她新收手下物品的盜墓賊們。
這是一個高素質的盜墓團體。別的不提,就從六人個個脖子上掛著一枚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大多數盜墓賊夢寐以求以求的“摸金符”來看,他們定然是盜墓四大門派中摸金一流的佼佼者。
摸金符是古時盜墓者所用的驅邪之物,漆黑透明,為穿山甲的爪子製成。一枚自數百年前流傳下來的摸金符,相當於倒鬥藝人,也就是盜墓賊們的碩士證書。
正所謂巾幗不讓鬚眉,誰說盜墓是男人的領域?只要八字硬邦邦就行!六人中,坐著看書的年輕女子25、6歲左右,眉目和善得好似幼稚園裡的小老師;
自古英雄出少年,古有甘羅十二拜相,今有此子十二挖墳盜墓不手軟;
打洞不離父子兵,撬棺還得親兄弟,當爺爺的、做叔叔的、身為人父的、為人子女的,祖孫六人齊齊下地掘人祖墳,三代同樂——他們對盜墓這一行業全心全意、十年如一日的敬業態度,準能令那些家族企業的繼承人們自愧不如。
同他們鬥智鬥勇取回“自己”的東西,似乎很有趣;可惜秦時玉犯得著為他們耗時間精力?當然不。
此章偷工減料
「喝!」阿青後跳一步,不知是有意還是無心,左腳不偏不倚地踩上小朱的赤腳,「鬼嚇鬼,嚇暈鬼,大半夜的你裝什麼死人?」
只見秦時玉解下系在手腕的小白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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