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第1/2 頁)
眾所周知,由於美國是世界毒品重災區之一,所以,聯邦政府的法律對毒品犯罪分
子是最嚴厲無情的。
50年代初,美國國會就分別透過了第258號法令和第728號法令,對使用毒品者進行
嚴懲。
進入刀年代,聯邦政府又頒布了(全面預防和控制濫用毒品法),以立法的形式對
毒品犯罪處以重刑。美國政府甚至允許軍隊介入緝毒工作,以提高打擊力度。
就在美、哥總統簽訂&ldo;引渡條約&rdo;的同時,美國芝加哥毒梟吉安卡納的助手約翰&iddot;
萊塞斯卡利因走私古柯鹼,被聯邦最高法院判處182年徒刑,並不得保釋,同時還有吉
安卡納的18名部下被判終生監禁。
對於美國的這些法律和打擊毒販的有力措施,哥倫比亞的毒販都是有目共睹的。尤
其是麥德林販毒集團的首腦們,更是極力反對兩國簽訂的&ldo;引渡條約&rdo;。他們知道,如
果某一天被政府抓獲,一旦引渡到美國,那麼下場將不堪設想。因此,這些人當中流行
的口號是:寧進哥倫比亞墳墓,不進美國監獄!
麥德林販毒集團大頭目埃斯科瓦爾得知&ldo;引渡條約&rdo;簽訂之後,感到十分惶恐,他
當時準備籌辦一家報紙,叫(引渡論壇報),以此來打倒誇爾塔總統。
埃斯科瓦爾認為,&ldo;引渡條約&rdo;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賣國條約,是哥倫比亞政府屈服
於美帝國主義的壓力,出賣國家主權,喪失司法獨立性的無恥行為。
一些為他所收買的政客也對他說,目前國際上認可的(蒙得維的亞條約腳走,凡是
他國的&ldo;引渡法&rdo;只有同本國法律一致時才能生效,而哥倫比亞目前尚無&ldo;引渡法&rdo;,
因此,哥倫比亞總統誇爾塔先生簽署的這一&ldo;引渡條約&rdo;是非法的。
這位出謀獻策的政客是哥倫比亞議會的一個議員,此人資歷深厚,又深知哥倫比亞
各種法律。因此,他對埃斯科瓦爾建議說:
&ldo;巴勃羅先生,我們可以把總統先生簽署的這個條約,作為他出賣國家主權的鐵證,
由此迫使他下臺。&rdo;
&ldo;那麼,該由誰來接任總統呢?&rdo;
埃斯科瓦爾對此建議很感興趣。
那位議員先生又進一步投其所好地說:
&ldo;你可以利用手中的金錢,在麥德林和恩維加地區廣為佈施,為當地人做些有益的
好事,取得人民的信任,然後在下次大選中進行競選,進入議會,然後……&rdo;
&ldo;然後競選總統,入主波哥大。&rdo;
埃斯科瓦爾馬上又打斷這位謀士的話,笑著對他說:&ldo;你說,是不是這個意思?&rdo;
那位議員十分得意地笑了笑說:
&ldo;巴勃羅先生,看來你的才能,並不僅僅表現在古柯鹼貿易方面。&rdo;
埃斯科瓦爾也十分得意地笑了。從此,他開始為自己的錦繡前程鋪路。
幾乎是從1980年前開始,埃斯科瓦爾就利用手中的&ldo;古柯鹼美元&rdo;,在實施一項
&ldo;消滅貧民窟計劃&rdo;。
實施的地域就在他的家鄉恩維加鎮。
恩維加鎮本來是利迪勒拉山區一個貧困小鎮,在埃斯科瓦爾的鼓動下,這裡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