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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ldo;信義&rdo;,日本人還有一點與西方借債還帳相似。那就是如果逾期未報,就會象利息那樣增長。埃克斯坦(eckste)博土敘述過他與一位日本製造商的交涉經過,這位商人曾給埃克斯坦博士提供去日本的旅費,讓他去收集野口英世的傳記資料。埃克斯坦博土回到美國撰寫傳記,定稿後寄給日本,卻既沒有收到回執,也沒有收到來信。博土自然擔心:是不是書中有些地方觸怒了這位日本人。他發出了好幾封信,仍然沒有迴音。幾年之後,這位製造商給博土打來電話說他正在美國。不久,他帶著幾十棵日本櫻花樹到埃克斯坦博土家拜訪。這份禮品實在可觀。這就是因為回報延誤太久,必須送厚禮。這位日本人對埃克斯坦博土說:&ldo;您當時大概不是要我立刻回報吧!&rdo;迫於情義的人往往因時間拖長而償付加重。例如,某人向一位小商人求援,因為他是這位商人童年老師的侄子。而這位學生在年輕時無法報答老師,他在情義上的負債就在流逝的歲月中逐漸增加。於是,這位商人就&ldo;不得不&rdo;答應幫忙,以償還對老師的這筆欠債,&ldo;以免遭世人非議&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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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洗刷汙名
對名分的&ldo;情義&rdo;,就是使名聲不受玷汙的義務。這種&ldo;情義&r;由一系列德行構成,在西歐人看來,有的互相矛盾,但對日本人來說則是完全統一的。因為這類義務不是報恩,不屬於&ldo;恩的範圍&rdo;,不涉及往日受恩於別人的問題,而是保持自身名譽的行為。從而,其內容包括:遵守&ldo;各得其所,各安其分&rdo;的各種繁瑣禮儀的要求,能夠忍受痛苦,在專業及技能上維護自己的名聲。對於名分之&ldo;情義&rdo;,還要求消除毀謗或侮辱,因為毀謗會玷汙名譽,必須洗雪,必要時也許要對毀謗者進行報復,甚或自己自殺。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可以有多種方針,但決不能 淡然置之。
我所說的&ldo;對名分的情義&r;,日本人並未單獨另起名稱,只把它描述為報恩範圍以外的情理。這一特點只是分類的基礎,並不是說&ldo;對社會的情義&rdo;是對善意關切的回報,而&ldo;對名分的情義&rdo;則突出地包含報復。西方語言中把上述兩者區分為感激與報復兩個對立的範疇,日本人對此則無所謂。為什麼一種德行不能既包括對他人善意的反應,又包括對他人惡意或輕蔑的反應呢?
日本人就是這樣認為的。一個正派的人對恩情和侮辱都同樣感受強烈,都要認真回報。他們不象我們那樣,把兩者區別開來,一種稱之為侵犯,另二種稱之為非侵犯。在他看來,只有&ldo;情義範圍&rdo;之外的行為才能稱作侵犯。只要是遵守&ldo;情義&rdo;,洗刷汙名,就決不能說他犯了侵犯之罪,他只不過是算清舊帳。他們認為,只要受到的侮辱、毀謗及失敗末得到報復,或者未被雪除,&ldo;世界就不平穩&rdo;。一個正派的人就必需努力使世界恢復平衡。這是人的美德,絕不是人性中的罪惡。在歐洲歷史上某些時代,對名分的&ldo;情義&rdo;,包括象日語中那種把感謝與忠誠結合在一起的表達方式,曾經是一種西方道德。在文藝復興時期,尤其是在義大利,曾經盛極一時。它與古典時期西班牙的elvalor espaol(西班牙的勇敢)和德意志的die ehre(名譽)頗有共通之處,甚至與一百多年前歐洲流行的決鬥行為中的潛意識也有某些相似。無論在日本,還是在西歐各國,凡是這種重視雪除名譽汙點的道德觀佔優勢的地方,其道德的核心總是超越一切物質意義的利益。一個人越是為了&ldo;名譽&rdo;犧牲其財產、家庭及自己的生命,就越被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