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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項羌諸部,發展農業生產,興修水利,以及 發展商業貿易,對於鞏固重建的夏州政權,使党項羌族自立於民族之林, 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統治境內人民的生活,無疑起了重要的歷史作 用。
至於繼遷代表党項農牧主的利益,為了滿足他們對土地和財富的貪 欲,不斷對宋發動掠奪性的戰爭,既給宋朝沿邊人民帶來了災難,也給 党項人民帶來了危害,因此,是應當否定的。當然,從總體上看,李繼 遷的一生還是功大於過,在西夏的歷史上,仍然是一位值得肯定的歷史 人物。
第六節西夏立國基礎的奠定 李德明為繼遷妻野利氏所生,小字阿移,生於公元981年(太宗太 平興國六年),卒於公元1032年(仁宗明道元年),享年52歲。史稱 德明&ldo;深沉有器度,多權謀&rdo;3,&ldo;精天文,通兵法&rdo;1。公元1004年(真 宗景德元年),德明嗣位,時年23歲,稱定難軍留後。李德明在位雖然 時間不算太長(僅29年),但由於他執行了一條保境息民,發展生產, 同遼、宋友好,以及統一河西的正確路線和方針,使西夏社會得到了較 快的發展,從而為西夏國家的建立進一步製造了條件。
一、與宋締結和約,保境息民 公元1005年(真宗景德二年)春,宋政府在同李繼遷長期進行戰爭 後,決心改變對西夏實行&ldo;姑務羈縻,以緩戰爭&rdo;2的方針,即實行罷兵 息民,以財貨爵祿籠絡西夏統治者,並主動向德明提出了媾和條件: &ldo;許德明以定難軍節度、西平王;賜金帛緡錢四萬、茶二萬斤 (按此數有誤。據吳天墀先生《西夏史稿》增訂本408頁‐409頁的 1《西夏書事》卷7。
2參閱拙作:《論李繼遷》,載《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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