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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要害!
她還真的不行!
……
被節奏大師引導了話題節奏,她們討論的核心主題,很快從「馮斯謠為什麼騙了朱煦」「朱煦很生氣決定搬出去」,變成了「今後作為室友馮斯謠應該如何把握尺度不要搞那些亂七八糟的」、「馮斯謠每週做幾頓飯」,以及「朱煦如果晚上不回來吃飯應該在幾點之前告知馮斯謠」。
——對於自己為何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做飯,馮斯謠解釋道,自己手頭專案告一段落,休假整整兩個月,自己又突然特別地熱愛料理事業,所以願意天天做飯,不是特意給朱煦做,所以不用覺得有負擔。
「好吧,」朱煦不知不覺又吃了好多,最後都開始打飽嗝了,也是無奈,「那我付你伙食費。」
馮斯謠不再推脫,相當隨意給了個數字:「行,那一個月算200吧,每個月算在房租裡一起給我。」
朱煦討價還價:「200能吃啥啊,你這個房東兼廚子定價可以認真一點嗎?一口價1200,不能再減了,再減我立刻搬走。還有如果可以的話,房租也按市場價算……」
馮斯謠義正嚴辭:「不行,合同已經簽了,我不能違約。」
……
一番討價還價,最後變成了每人每月初各付1200作為共同的伙食費,馮斯謠很快樂地稱它為「需要」基金,各取了兩人名字中的一個字。
雖然朱煦認為,馮斯謠心裡肯定把它命名為「豬飼料購買基金」。
連打掃衛生、做飯頻率、共同基金都商量好了,所以和以前同居的時候,有什麼區別?
事情怎麼會發展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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