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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諾喜歡那些痕跡。

雖然酒吧裡的人貌似認不出他們,他模特和演員的業務能力也很好,但現在,他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在外面,難免惹人注目。

要是被拍到,安上了什麼不好聽的話,讓其他那些弟控看到了怎麼辦?

就算以前沉迷演戲的時候,柏雪天也不會讓狗仔隊拍到他的醜態,他還是很自戀的。

柏雪天不知不覺靠近了些,遠處看就像在摟著林諾胳膊,和周圍一對對的人沒什麼兩樣。

林諾靜靜看著他,隨即微笑,手溫柔地放在柏雪天臉上:「已經晚上了,戴什麼墨鏡。」

細碎的金色光芒亮起,熄滅之後,柏雪天發覺自己的臉多了些什麼,身前涼嗖嗖的感覺輕了,原本敞開的v領被帶子束回來,身上還多了件雙肩嵌著鉚釘的黑色皮外套,他的耳環也換了,變成一枚耳釘,腳下蹬著一雙皮靴。

嗯,有點酷?

柏雪天穿上這一身,感覺自己氣場強了不少。

瞥見酒吧牆面的反光裡,他衣著簡練帥氣,有了攻擊性,模特習慣的姿勢帶著距離感,面無表情的臉配合臉上的黑色花紋,掩蓋了原本的艷氣和柔弱,整個人有幾分叛逆的性感。

痕跡被遮住了,黑色的花紋對稱精細,在臉上並不違和也不駭人,有點像柏雪天以前走秀化過的哥德式妝容,穿著這一身,他覺得自己應該可以去玩搖滾。

獵奇又精緻,他的底子太好了,讓整個打扮都有種別樣的美。

那上面是油彩嗎?柏雪天端詳自己的臉片刻,很感興趣。

林諾牽著他的手,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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