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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默默無聞,手下一群刺頭,比起我們團的少爺們也相差無幾,卻硬生生帶著天琴座走到這個地步。
他輕輕地問:「你是在怨我說出了抄襲的那件事嗎?」
我說:「是不是抄襲,你心裡有數。」
他搖搖頭,好似我非常無理取鬧:「這首歌放了這麼久我也沒有發現,是我的失誤,你慧眼識歌,這是你的本事,但是也得凌寅願意給你寫歌才行。」他湊近我,意味深長地說,「凌寅脫離了我的控制,是因為你吧?」
控制。
我在唇齒間品味了一下這個詞,感到一陣森冷的涼意順著我的脊椎傳遞到我身體每一處神經末梢,想起凌寅那雙冷淡又毫無波瀾的眼睛,再看看面前方弦臉上的悲憫神色,異常刺眼。
我不知該感嘆方弦天生跟我作對,偏偏每次都能精準地毀掉我的喜歡的東西,還是該感嘆我們果然相似,欣賞的人相似,嫉妒也同出一轍。
但是我畢竟跟他不一樣。
他的膚色極白,瞳色很淺,看人的時候有種冰冷的非人感,鎖骨處一個黑色的英文刺青掩於領口,lyra,是他摯愛粉絲的證明。
原來l先生的l,不是凌寅的凌,不是李頌的李,也不是隨便什麼姓氏的開頭,而是lyra的l。
我幾乎要笑出聲來,滿手髒汙,踩著累累白骨的方弦,竟然把被他騙的最深的粉絲視若珍寶,看著他就像看著二十七歲的我,多麼可笑。
我說:「把他毀掉,並不能證明你比他更強,只能證明你是個失敗者。方弦,你只是在玩弄人心上天賦異稟,你知道嗎?你確實很像那些嫉賢妒能的老不死,只配抱著自己一塌糊塗的天分在黑暗裡苟且偷生,你對凌寅和辛採薇嫉妒得快發瘋了吧?娛樂圈永遠不缺既有天分又有一張漂亮臉蛋的孩子,你要怎麼保證全把他們扼殺在成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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