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頁(第2/2 頁)
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726
論中有人主張:斯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應高於聯邦憲法和法律,在兩者發生牴觸時應適用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斯應有自己的駐外代表,建立自己的軍隊,斯應徵入伍的青年不到其他共和國去服兵役等等。
斯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在南全境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塞爾維亞、黑山、伏伊伏丁那先後有數萬人集會反對&ldo;邦聯化&rdo;。
克羅埃西亞的居民則支援斯憲法修正案的原則。
1989年9月26日南共聯盟中央全會以97票對40票要求斯議會推遲討論憲法修正案。同日聯邦議會聯邦院建議斯議會把憲法修正案擱延14天,暫緩討論。
但斯議會認為憲法修正案在全民討論中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擁護,因而不考慮聯邦黨政領導機關的意見,在27日幾乎以全票透過了憲法修正案,只有軍隊代表1票反對,1票棄權。
190年3月斯議會決定從共和國的名稱中去掉&ldo;社會主義&rdo;的字樣,規定共和國主管機關可以不顧聯邦確定的義務獨立自主地採取經濟措施。
190年4~4月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兩共和國議會經過大選後,都被反對派所控制。
190年7月2日斯議會透過了《國家主權宣言》,強調斯共和國的政治、經濟和法律制度以斯憲法和法律為基礎,聯邦憲法和法律只有在不與斯憲法和法律相牴觸的情況下才在斯共和國境內適用。8月9日南聯邦議會聯邦院的決議對斯的《國家主權宣言》表示嚴重不安,認為它違反了南聯邦憲法,攫取了擅自改變聯邦關係的權力。但斯議會繼續我行我素,對聯邦的決議置之不理。
這時關於南斯拉夫的政治前途問題已迫切地提上日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