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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第十項的印監是自被告住處查扣之物,委託運用款項收據字條上所蓋的章即是使用此一印監。第十一項的委託運用款項筆記本是柿本高信對於交予被告運用的款項之記錄。第十二項的b銀行之答詢報告是證明本年九月三日和四日柿本高信領取現金兩千三百萬圓之事實,委託運用款項收據字條上所寫的金額,能推定是這筆錢。
&ldo;第十三項的離婚協議書是柿本高信親筆所寫,證明他想和美雪分手的決心。
&ldo;第十四項的答詢報告是命案當夜的第二目擊者中野亙的目擊時間之推定資料。
&ldo;第十五項的答詢報告是證明被害者之弟柿本正己受被害者之託,在其與美雪協議離婚之際擔任見證人的事實。&rdo;
城戶完成證據說明後,審判長輪流看左右兩旁的陪審推事,彼此低聲交談,大概是在交換對於證據調查的決定意見。
&ldo;由抄辯護律師有異議,證實內容只限定於此一範圍內,所請求之每一項證據皆予以調查。&rdo;審判長宣佈。
城戶將一至十五的證據全擺在桌上。法警帶至審判長面前。旁聽席上傳來喧擾聲,每個人都伸長脖子望向青銅花瓶。
人見抬起頭望了花瓶一眼,轉臉望向山室。山室眨眨眼,回報以微笑,似在說&ldo;別擔心&rdo;。
辯護律師雖提出部分異議,但是證據卻全部提出調查,由此,公開審判算是向前推進了一大步。起訴事實的大半皆已獲得證實,接下來只要充實證據內容,並由人證證明各證據的關聯即可,辯護律師要將這些證據推翻恐怕不容易。
城戶心裡這樣想著,同時開始再次檢討要對證人中野亙的訊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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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中野亙的訊問過程如下:
&ldo;證人曾受董事長柿本高信之託,讓董事長挪用公司名下的款項嗎?&rdo;
&ldo;有的。&rdo;
&ldo;從什麼時候開始做這種事?&rdo;
&ldo;約莫三年多以前。&rdo;
&ldo;金額和次數是?&rdo;
&ldo;一年約三、四次,通常為兩千萬圓至四千萬圓左右的金額。&rdo;
&ldo;知道董事長將錢交由誰高利貸放嗎?&rdo;
&ldo;深町商事股份公司。&rdo;
&ldo;和深町商事的什麼人接洽?&rdo;
&ldo;人見十郎。&rdo;
&ldo;聽說人見以前曾在富士山食品公司任職?&rdo;
&ldo;在三年前離開公司之前,是擔任董事長秘書。&rdo;
&ldo;離職的原因是?&rdo;
&ldo;侵吞公款。&rdo;
&ldo;人見為何會和柿本董事長有生意往來?&rdo;
&ldo;我想是利潤較高吧!而且,人見侵吞的公款金額並不大,董事長好像就以該筆款項當成其退休金,因此,才會讓人見又在公司進出。&rdo;
&ldo;柿本董事長最後挪用的一筆款項是怎麼回事?&rdo;
&ldo;是第一商事支付的票據帳款兩千三百萬圓,付款日期為九月二日。在到期那天,董事長對我說要像以前那樣挪用,就以他個人開立的兩個月期支票交換。&rdo;
&ldo;第一商事的支付款項呢?&rdo;
&ldo;當天從b銀行的日本橋分行提領出。&rdo;
&ldo;這裡有銀行的付款證明,你看看。&rdo;城戶叫法警拿著放在審判長桌前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