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綁架遊戲(5)(第1/2 頁)
既然東西是楊濤從趙科手上買過來的,而趙科又是受高總指使偷的東西,那唯一的解釋就是:
高總故意讓趙科把東西賣給楊濤,然後再從中作梗,重新拿回,這樣等於同一個東西賣了兩回,最後半價收回。
這麼一想,高總確實是棋高一招,心思如此之重。
這時,王龍認為事情已然明瞭,應該對高總採取措施,再加上孩子的事情只剩一天,應當機立斷。
齊峰總覺的什麼地方有問題,這一切似乎太順理成章了,而且他隱約覺得這些事不是高總做的。
王龍帶人來到高總辦公室,表明來意,高總一臉吃驚地說:“警察辦案追求的是證據,我何曾做過,再說‘天山玉諜’不在我手上。”
“證據?好,那我告訴你,其一:趙科交代你指使他偷的東西;其二:楊濤說他把東西抵押給你;其三:買賣楊濤藏物的那些人交代他們所做皆受你指使。”
“一派胡言,我願當面和他們對證。”高總義正嚴辭的說。
王龍正要命人帶走高總,齊峰突然出現,他問高總:“你是說東西不在你這?”
“正是!”
齊峰讓王龍稍稍等待,容他想一下。
他閉眼把經過重新捋一遍,究竟是誰在撒謊,趙科?楊濤?高總?似乎少點什麼,忽然他明白問題的所在了。
他忙問高總:“徐助理呢?”
“我也在找他,已經兩天不曾看見他。”
齊峰看向王龍,“快,全力緝拿徐助理。”
王龍一臉懵的站在原地,齊峰告訴他情況緊急,路上再做解釋。
在各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徐助理凌晨四點在邊境某處被擒獲,當時他正欲坐車逃至國外,在他身上搜到‘天山玉諜’。
經過連夜審訊,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來這些事都是徐助理做的,剛開始高總拍賣東西時,徐助理假借高總的名義,以對半分的誘惑,讓趙科監守自盜。
趙科偷盜成功後,想到自己為何要與別人分,於是決定私吞,偶然認識楊濤,便以高價把東西買給了他,不成想剛做完這些就被齊峰識破。
東西到了楊濤手裡,他是又氣又惱,心當不甘,於是精心策劃,還是利用高總名義,從楊濤手裡套取此物。
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人會懷疑自己,即便警察查到什麼,都只會查到高總身上,因為自己和那些被指使者從沒見過面,都是暗裡溝通。
直至齊峰第一次去找高總借東西時,他才知道出了綁架孩子這事,而且被綁的是楊濤的孩子,更甚對方提出‘天山玉諜’。
他發現自己範了個錯誤,就是親自出面從楊濤手裡拿了東西,知道這樣下去遲早暴露,自己得早做打算。
於是在第二次齊峰找高總時,利用楊濤之事,把他和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高總那,好為自己出逃爭取時間。
由於事發突然,想利用正當理由出逃怕是來不及了,便花錢乘車出逃,不想途中被警方抓獲。
王龍拿出從徐助理身上發現的‘天山玉諜’,齊峰拿起仔細端詳,確實如說的那樣,璧雕的鯉魚活靈活現,形象非常生動,跟張鵬父親的那個外形基本像似,只不過那枚內壁三條縫,這枚兩條縫。
齊峰心裡尋思,這縫是不是代表幾枚的意思,如果是的話,這個是第二枚,張鵬父親的是第三枚,薛遠山的那個會不會是第一枚,又或者說‘天山玉諜’不止三枚。
東西即已拿到,接下來就是想辦法救孩子,現在是對方給的最後一天期限,所有人都很著急。
王龍把兩家人叫到一起,把‘天山玉諜’交給他們,讓他們小心保管,萬一嫌犯有什麼要求,也好隨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