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合作推出女團(第2/2 頁)
家合約肯定是不能籤的,太被動。
裡面坑太多了,最簡單一個問題,歌曲創作出來以後,給誰用的問題就不是陸晨能掌控的了。
要是再出一個fky女團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所以即使決定合作,那陸晨肯定也要拿回主動權。
手指輕輕敲擊著副手,陸晨想起前世圈子裡聽到的一件事,心裡突然有了主意。
抬起頭,看向樸智碩。
“我有一個想法,你看行不行?”
“我以個人的名義和你們公司一起創立一隻偶像團體,你覺得怎麼樣?”
樸智碩一愣。
“你的意思是?”
“這支團體的實際所有權歸我,但掛在你們公司名下,管理,培訓,活動,宣傳,渠道都由你們負責,我負責企劃和音樂專輯,相當於我們合作一個專案。”
“專案當中產生的利潤,按實際付出分配。”
陸晨將自己的思路簡略說了一遍。
這是他想到的最好的辦法。
這種合作方式要平等的多,同時他自身又保持了靈活性,可以隨時抽身。
所需要付出的精力也不大,只需要出謀劃策,實際操作直接交給G社,但權力又不小。
不需要他親自出面的同時,又能利用自身的影響力掙錢。
然後,腦子那麼多的韓語歌曲也有了用處。
如果合作的好的話,後期甚至能一直沿用這個模式。
一舉多得。
這個想法也是前世有人這麼做過,程龍大哥和一個叫JJcc的男團。
不過,那個和他現在的模式還是有區別,陸晨是改良後拿出來的。
樸智碩心動了。
說白了,他現在需要的是一個能夠開啟歐美市場的機會。
然後藉此將公司的影響力擴散出去,藉此擴大公司市場。
而陸晨身上有他需要的機會,那麼放棄一些東西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不過,他還是討價還價了一番。
“原則上我同意這個合作方案,但這樣的話我們付出的就太多了。”
陸晨聞言,不疾不徐的道。
“現在說這些雖然為時過早,但如果這個團隊成功了,最主要的企劃和音樂都是我提供的,你們主要提供一些任何娛樂公司都能提供的東西,誰的重要性高,不用我說了吧。”
樸智碩噎了一下。
因為陸晨說的是事實。
市場最重要的是不可代替性。
簡而言之,陸晨缺了G社依舊有其他娛樂公司代替,而G社找不到第二個陸晨。
“行吧,那是準備推出女團還是男團,或者公司現在有個現成的準備出道的男團,就用他們來合作怎麼樣?”
陸晨搖搖頭。
“還是女團好一些。”
理由其實也很簡單,男團紅了以後,不受控制的機率太大。
相對來說,女團沒那麼多想法。
“那現在要看看公司內還沒出道的練習生麼?”
樸智碩也沒多問,繼而說道。
陸晨依舊搖頭。
“從頭開始太浪費時間了,我也不可能在寒國待那麼長時間,找現成的吧。”
“之前我們遇到那支女團就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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