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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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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壁上示意我來的時候,我總是暗自嘆氣。

如果是花妖,或是那個跟人吵架結果完敗的道人,或是把我從地裡拔出來的男子,又或是煉化我的美人,隨便哪個也好,若是他們向後一仰示意我上,我肯定流著鼻血歡天喜地撲上去了。

可是面前這個比黑炭還黑、還醜,連五官都看不見,渾身走動詭異金色紋路的鍋底男,我實在沒有向他撲過去的意願。雖然妖毒是很美味的,可附在他身上吸食,總是有點敗胃口。

就算燕窩一碗,放在痰盂裡給你,你總是吃不下去吧。

很久以後,有個人疑惑我當時怎麼那麼客氣,不狠狠吸個夠本,那時候我說了上面的話。

他白了我一眼,說,你懂什麼,吃燕窩就是吃燕子的口水,放痰盂里正好。

我嘔——

由此可見當時我有多不想伏在他身體上吸食妖毒!不過當時我有多不願,後來我就有多後悔!我怎麼眼光那麼差啊!

後來又想,不,不能怪我眼光不好,要能從那黑不溜丟的東西上看出後來他妖毒褪盡的長相,這需要的不是長遠的眼光,而是突變的眼光!我哪裡知道典墨能出落得那麼驚豔?我要早知道他後來長那個模樣我死活也要貼在他身上不放啊!所以當時的我只能在典墨看不到的地方,捏著鼻子閉著眼睛吸食。

就當他是奶牛,還是頭比較醜的。

當典墨髮現我可以粗淺化形之後,他似乎非常高興,而且更加大度地讓我吸取妖毒,甚至法力。

我開始覺得古怪,自己的身體似乎在改變。吸取人體的妖毒是妖物的本能,所有瀕死的妖物都能做到,因為對人體來說,妖毒是外來異物,零散於氣血之外,是身外之物,就像衣服一樣。

但是法力卻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修道之人身體裡所蘊之法力,就如骨中髓肉裡筋,深藏體內,隨著功力越發深厚,甚至融入魂魄,是成仙之基礎。

吸取妖毒和吸取法力,這二者差別巨大。你想啊,要脫一個人的衣服容易,要抽一個人的骨髓那就難了。

當然,這也要看情況的。在清水文中脫衣服,基本比在SM文中抽骨髓還要難。

所以,我居然可以輕鬆吸取他人法力,有古怪。莫不是隻能吸他的?

典墨好像能讀懂我的心似的,讓我在李梳身上試試。趁著李梳睡得死仰八叉光溜溜的,我打算像撲典墨一樣撲上去,結果被一腳踹翻在地。

「撲什麼,面板接觸不就可以了?」他狠狠瞪我,臉如漆黑鍋底,眼如鍋底上兩個大洞,嚇死個人,不,嚇死個妖。

我雙手伸向李梳法力最集中的胸口,被踹。

我雙手伸向李梳氣樞要道的脖頸處,被踹。

我雙手伸向李梳血脈縱橫的大腿處,被踹。

頭,被踹。

臉,被踹。

腳,被踹。

背,被踹。

膝蓋,被踹。

肚子,被踹。

我可憐巴巴地盯著典墨,你看,要不要乾脆給我懸根絲線?

典墨可能也覺得讓我懸絲診脈一般地吸取法力,這難度委實高了點。最終,我和熟睡的李梳小心翼翼手指尖相對(姿勢詳見米開朗基羅名畫《創造亞當》),稍微用力,法力緩緩而入,證明對方無心或無力反抗的時候,我確實可以吸取法力。

但是典墨也忒小氣。我才吸一點點就被趕回水池裡。難道典墨是如此捨己為人?可以貢獻自己的法力卻不讓我碰李梳的法力?

搖搖頭。不是,絕對不是。但原因究竟為何我就不清楚了。

很快,我已經可以說話了。一能開口,我就大喜過望。要知道對於妖物來說,開口說話基本上就是修煉成功的標誌。人類天生能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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