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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我們的村民代表,他們實在幹了一些錯事,給我們造成了一些損失,有些事我也很氣憤。既然他們做了很多錯事,我又沒有額外得到他們一點好處,(儘管查,查出問題我負雙倍責任)那麼我為啥還支援他們呢?
因為做人要有良心。想想咱們分錢時候的那種感覺,那種欣喜,如果沒有代表的拼爭,大夥能分到這麼多錢嗎?不信可以問問要後臺子道錢的人們,要錢有多難!有誰願意輕而易舉的就把錢給你?他們容易嗎?咱們果山如果不是他們上北京、跑縣委,是不是礦主們早就幹上了,他們給大夥挽回了多大一筆財富,現在遭到一些人的盜採是他們的錯嗎?
當然他們在分錢等一些問題上犯了一些過失。比如該給的有個別的沒給,不該分的有的人卻分到了,這些都有待我們繼續分爭。希望代表們要吸取教訓,能彌補的儘量彌補。但是人們要知道,人不錯成神,馬不錯成龍,什麼領袖、精英們犯起錯來都一溜一溜的,比如十年浩劫,比如一哄而上的小區建設,更何況我們這些大字不識幾個的老農民。不信換各位來乾乾試試,我就不信你們一點錯都不犯,群眾一點意見沒有。我始終認為對他們應該功是功過是過,要看大方向,對他們所犯的錯誤除了追究外也不能一輥子打死。難道他們一點好處也沒有嗎?真是中國人非好即壞,非白即黑的臭毛病又在我們這借屍還魂,粉沫登場了。
更令人十分費解的是:一些人以前不分錢的時候,他們心平氣和一點意見都沒有,可分到錢後卻義憤填膺,怒氣難消。(這裡不包括應得而沒得錢的人)給大夥拼死拼活幹事的人倒成了罪人,這叫什麼混帳邏輯?天理何在?正義何在?
有些人認為代表們手裡有點錢就應快分,我覺得:西溝的事還沒最終解決,這年頭他們手裡沒點錢能辦事嗎?有些人覺得代表們費多少心血,給大夥要出多少錢都是應該應份的,而化大夥點錢就肉疼,又想雞下蛋又不給米吃,世上哪有這等好事。
難道白條子都不合理嗎?我覺得代表們誰為大夥做的事多,花的錢自然會多一點,而且得罪的人也多,我建議為了消除我們和代表們的一些誤會。
一、馬上清查代表們的帳目,並公著於眾。
二、代表們公開接受大夥的質疑,對所問道清原委。
希望大夥能多一點理解和包容,少一點忌恨和誤解。多交流,多溝通,在大是大非上統一認識,統一行動,我們村的榮辱得失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大家的事大家管。
2006年4月11日
在我的這兩篇東西公開之後,馬上招來了一些人的責難。尤其是我本家的幾個人,他們說我傻,說我為代表們說話肯定得了代表們的好處。甚至說我快了,要倒黴了,因為那時候的黑社會時有動作,所以他們的意思就是我在找不自在,找揍。
他們說我傻,沒有他們精明這一點沒錯。在一些人向那些財閥,巨頭們套近乎,拉關係,甚至有些人不惜出賣良心,出賣鄉親們的利益來博取那些人青睞的時候,只有我在有意的迴避和疏遠那些人,以至他們在我們這裡四年我都不認識他們的核心人物都是誰,沒有和他們說過一句話,打過一次招乎。
但是如果說我的舉動純粹出於私利,並因此得到了好處,那實在是大大的冤枉了。事實是我非但沒有得到一點好處,還因此搭上了錢。而且我認為使我損失更多的是我的精力和時間,因為我的身體現狀和我的性格都不宜於參與此事,也就是因為我的年齡和肝病使我很容易因為一些小事急躁和情緒失控。另外還因為我的家務繁忙外,還有一些寫作和研製的事,遲遲沒有頭緒,原本給自己訂的任務總是一託再託,所以我一直覺得我的時間很寶貴。
但是,因為我也是家鄉的一員,是吃村子裡的糧食,喝村子裡的水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