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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聞言挑眉,沒說自己到底是信了還是沒信地繼續在屋子裡轉悠著。
他最終在書架上找到了幾本與其他諸如《理想國》之類的正統書籍格格不入的小說。
一本叫《我的他》,一本叫《我和他》。
和擺在桌角的那本《他和她》一起組成了一個書名式的繞口令。
三本書的封面上都沒有印作者名字,也沒有出版社的名字、版號以及標價,看起來更像是自己印刷的東西。
於是週一開口問那位房東:「這幾本書,我可以帶走嗎?」
他說完,又自覺有些不妥地補充道:「當然,我也可以花錢問你買。」
那位房東剛開始沒說話,但最終還是點頭同意了。
「你拿走吧。」他說,大抵是對此不甚在意,並且意識到了自己也沒有什麼可拒絕的理由和立場。
週一對此微笑著說了「謝謝」。
儘管在進門之前,蔣擇曾附在他耳邊地對他低聲耳語過:「要是你覺得有什麼東西很可疑的話,可以跟我知會一聲地直接當證物帶走。」
因為比起把這幾本書扣在警方的手裡,週一更希望帶走它們的人是自己。
而蔣擇和劉學武則在巡邏似的走遍了所有房間之後意識到:這個房間裡的所有東西都彰顯著他一個人孤零零地住在這裡的事實。
唯一的相片就是擺在電視機臺子上的一家人的合照。
那位老人甚至都沒在家裡準備一次性杯或者是一次性拖鞋之類的東西。
——就像是壓根沒有人會來看他,更遑論是什麼三十歲左右的男人會殘留在這裡的蛛絲馬跡。
以至於蔣擇思索起了別的可能,會不會是那位老人之前幫助過的人,所以那位在聽說了老人的死訊之後謀划起了這相似的犯案手段。
——用同樣外型,還掛著相同數字的□□的大卡車,在差不多的時段,差不多的道路位置撞死了人,並且利用某些手段「刪」掉了原本應該有的監控以不給警方提供任何可能的證據。
而非得找不同的話,就是天氣。
闞傑死去的那天晚上沒下一滴雨,甚至萬裡無雲到趴在窗臺處看天的小孩兒能很清晰地看到天邊的一輪彎月。
但蔣擇想來,大概是對方沒得挑。
畢竟這種機會不是經常有的,錯過這一次可能就再也等不到了。
而闞傑也不可能傻得總在下著暴雨,甚至看不清路段情況的夜晚帶著女伴兒去看海。
又或者是更麻煩點兒的可能:是死者家屬在裝不知情地進行了買兇的事宜,亦或者某個根本與死者無關的反社會人格「見義勇為」了。
蔣擇捋不清,覺得或許還是得再仔細地調查一下死者的社會關係。
週一看了一眼蔣擇沉思著的表情,走近了地開口提醒:「先印指紋回去啊,哥哥。」
他溫熱的鼻息則因為兩個人之間約等於無的距離和耳語的方式落在了蔣擇的耳廓處,勾的後者有些耳尖發紅。
第九十二章 討厭 週一沉默不語地覺得事情沒那麼簡……
蔣擇他們最終回去的時候帶了很多指紋條。
有從門把手上印的、也有從茶杯上印的, 應有盡有。
——儘管蔣擇對於能從上面驗出兇手的指紋一事並不抱太大的希望。
畢竟兩個月的時間除了足夠那人謀劃出一場極具指向性的反擊之外,也足夠他抹消可能會留在現場的一切痕跡了。
但是週一卻覺得未必。
理由是他認為真正相熟到了極點的兩個人,可能連生命都是相互牽連與滲透的, 無論其中的一人怎麼在事後努力都難免有遺漏掉了的細節。
而這對他們來說就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