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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吉,反正是人見人憎,狗見狗煩的那種。
到了高中,孫慶哲就不陪他玩了,喬陽考不上學,自有出路,他就不一樣了。兩人的聯絡少了一些,但友誼還是無法替代。
喬陽永遠不會忘記有一年夏天,他讀初中的時候,有一天下午放學,在校外等孫慶哲,孫慶哲放學後還要打掃衛生,他被高中部的幾個體育特長生攔住,找他借些錢花花。他拔腿跑,結果被攔住了,那幾個人正想給他點顏色,孫慶哲出來碰到了,看到這幾個人,二話不說,從旁邊撿起一塊磚頭就跑了過來,那幾個體育生一鬨而散。
這件事情,喬陽深深記在心中。幾年後,喬陽有次提起這件事情,孫慶哲卻很茫然。面對喬陽深情款款的講述,他總算記起來了,並且對喬陽的深情用了一個字做總結—呸。
喬陽那件10元的地攤貨T恤衫,就是孫慶哲送的。暑假的時候,喬陽跑到孫慶哲家裡蹭吃蹭住,吃完飯刷碗的時候,菜湯一不小心倒在衣服上了。如果兩個人不是準備出去幹些雞鳴狗盜的事情,他完全可以光著膀子把衣服洗了等晾乾再穿。
孫慶哲就從自己衣櫥裡拿了一件,遞給他:“給你穿吧,剛買的。”一臉很惋惜的樣子。
喬陽穿上了那件衣服,並且帶回了家。暑假結束的時候,喬陽又來孫慶哲家,隨手扔給他一件衣服:“上次拿了你一件,用這件代替吧。”說完就去打遊戲機了。
孫慶哲抖開一看,是新上的李寧長袖運動衫,雖然價籤摘下來了,但是他知道大概多少錢。他有些過意不去:“這個很貴的啊。”
喬陽眼睛盯在螢幕上,顧不上跟孫慶哲說話。等打完一局,孫慶哲把話又說了一遍,喬陽一臉惘然:“不都是衣服嗎?”
喬陽知道孫慶哲給他的那件衣服多少錢,因為去孫慶哲家裡的路上,擺著一個衣服特賣的路邊攤,那件T恤衫被掛在鐵絲上當樣品,前面掛著一個紙牌……10元1件。
喬陽也知道那件李寧運動衫多少錢,但是他更知道,孫慶哲送給他的衣服就是孫慶哲自己平常穿的衣服,就像喬薇買給他的李寧運動衫也是喬薇平常買衣服的價格標準,在這一點上,二者並沒有區別。他甚至很開心那件T恤衫,因為他知道,他跟孫慶哲的友情沒有改變。
喬陽的愛好很多,靜態的如睡覺,動態的如攀巖、極限、打撲克、喝酒等等。還有一個愛好跟美女有關,給美女送花,找美女聊天,跟美女一起玩,請美女吃飯等等。 不過他對美女的態度如同養花,只限於欣賞,絕對不會買一盆回家,如果帶回家侍弄,那就比較麻煩了,要澆水,要翻土,要抓蟲子,還要定期曬太陽 ,萬一不小心侍弄死了,那就是罪魁禍首,所以還是想看的時候,去別人花園裡看看,不想看了,轉身走人。小王子那麼珍重他的玫瑰,也只不過因為在他的星球上只有一棵,要是像麵包樹一樣,到處肆意亂長,再漂亮,不也要斬草除根嗎?喬陽是理論聯絡實際的堅定踐行者,所以他只是請美女吃飯、找美女出去玩,從不同學校不同學院的校花院花;從研究生學姐到預科的學妹,甚至有幾個是老師,只要是美女老師的課程,他從來都拿高分,這讓那幫子埋頭苦讀熬夜奮戰的兄弟很是忿忿不平,不過他從來都沒有承認過誰是的女朋友。一是喬陽信奉美女只能欣賞不能當女朋友的原則,二是他的耐性很差,對女生好感持續的時間不會太長,因此你說某某是他的女友很可能不符合實情,也許你說的,可能他車上現在的人是+1,甚至是+2或+3了,因此,在議論喬陽身邊的美女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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