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我必須參加(第1/4 頁)
魔都。
一家風格淡雅的咖啡館內。
帶著鴨舌帽的六耳,正焦急等待著。
幾分鐘後,他等待的人,終於出現。
“蘭姐!這裡!”
六耳卑微的起身打招呼!
“六耳,我希望你沒有騙我!”
叫蘭姐的女人,年約三十五六歲。
身穿一件修剪合體的職業小西裝,顯得格外幹練精明!
她目光灼灼的審視六耳,化著淡妝的臉上,看不出喜怒哀樂!
她叫劉蘭,是個強勢的女人!
“蘭姐您放心!”
六耳趕忙殷勤的替女人拉開座椅:“快請坐!有圖有證據!”
“否則,也不敢驚動蘭姐您的大駕!”
啪的一聲。
六耳掏出一份資料,擺在桌子上。
劉蘭斜了一眼六耳,伸手拿起資料,開始翻看。
這一看,就是足足一分鐘。
劉蘭默不作聲的放下資料,端坐在椅子上喝咖啡。
“蘭姐?”
六耳再次焦急起來。
“我不管這東西你是怎麼弄到手的!”
劉蘭終於開了口,聲音冷淡,嚴厲:“但有一條!我不想因為版權問題,給豐豐帶來麻煩!”
劉蘭是天橙娛樂金牌經紀人,手下有很多頂流明星。
最出名的,是選修出身的國民男神,李樸豐!
“蘭姐您多慮了!”
六耳極力狡辯:“《我不做大哥好多年》的版權註冊資訊,您也看到了!”
“合法!合規!”
“怎麼會惹來麻煩?”
“再說了!豐豐不是也很喜歡這首歌嘛!”
“您買版權,我拿錢,咱們各取所需!”
劉蘭用湯匙不緊不慢的攪拌咖啡:“這首歌,我家豐豐確實很喜歡!”
“但是,你能給我解釋一下,為什麼你註冊版權的時間,要比李喆在《燃燒吧,演員!》節目上的演唱時間晚?”
“我記得,李喆當時說,這首歌是他的原創!”
“不會這麼巧吧?你跟李喆...撞了創意?”
“這個嘛......”
六耳早編好了理由:“其實,我這首歌早在一年前就寫出來了!也不知道那個李喆從哪裡偷拿到我的原稿!”
“竟瞞著我,拿去節目現場演唱!”
“還妄稱他的原創!卑鄙!”
“好在我發現的早!並且第一時間註冊了版權,否則可就吃大虧了!”
劉蘭猶如看白痴一般的看著六耳:“拙劣的演技!漏洞百出的藉口!”
“勸你回去再編個更好的理由!”
六耳急了:“我說的都是真的!”
劉蘭抿了口咖啡:“真真假假,我絲毫不關心!”
“我今天是來做生意的!”
“當然,也是可憐你!誰叫咱們相識一場?”
“但十萬太多了!”
“我最多出五萬!全版權!署名還給你留著,我家豐豐可不想做替罪羊!”
劉蘭混跡娛樂圈多年,蠅營狗苟的事情見得多了!
要不是李樸豐著急發專輯,且死活非要這首《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劉蘭才懶得趟這片渾水!
劉蘭既然敢來,就不怕惹上是非!
最主要的是,劉蘭根本不把李喆這種小角色,看在眼裡。
“蘭姐,要不您再給添點兒?”
六耳嫌少。
劉蘭直接站起身:“愛賣不賣!”
“我賣!賣!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