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意外,都是意外(第2/2 頁)
的人,於是喝酒買醉。
喝著喝著,可能覺得不甘心,也可能是想死心,於是去趙家想再看看新娘。
趙家不樂意李家少爺上門,就派家丁驅趕,家丁手段粗魯,不小心把李家少爺推倒了。
好巧不巧,李家少爺倒下的時候,後腦勺撞到了草叢裡的石頭上。
之前他的後腦勺被擊打過,這次又撞到石頭上,脆弱的頭骨再也承受不住,造成了顱內出血,當時沒事,回家之後,在睡夢中死了。
根據大家的供詞和證據,孟玉英把案件推斷了出來。
案子花了一個時辰就水落石出了,孟玉英把三家人一起帶去了縣衙,她把模樣調整為捕頭的樣子,然後面具摘下,當著縣令大人的面把案件說了一下。
有理有據,有人證有物證,三家人沒有人提出異議。
接下來就是斷案了。
縣令大人就是一個糊塗官,根本就不懂怎麼斷案:“捕頭,這案子是你查出來的,你覺得應該怎麼斷?”
孟玉英對李父道:“李家少爺先被阮家打,然後被趙家家丁推倒,導致死亡,綜合來說,算是過失殺人,你沒異議吧。”
李父搖頭,然後抹眼淚:“你就說怎麼判吧?”
“過失殺人……”孟玉英去把律法書拿過來翻了翻,找到了過失殺人的判決方法,“罰錢或者是判刑。”
“如果罰錢的話,你說一個數,讓兩家賠你,如果是判刑,那出手的兩個家丁會各判十年,你選一個吧。”
趙父這時說道:“李兄,賢侄身死我們也很悲痛,但活著的人還要活著,這樣吧,我們兩家各賠你一千兩,這件事就這麼算了,行嗎?”
阮父也道:“是我們對不起你,我同意趙兄說的,賠一千兩給你。”
李父哭了好一會兒,最後點了頭,同意賠錢。
兩個家丁坐牢有什麼用,兒子也枉死了,他還有兒子女兒,拿到錢,重新起家才是。
趙父和阮父著人回家把銀兩取來,當著縣令大人的面把錢給了李父。
李父擦著眼淚回家了。
這樁案子就這樣落下了帷幕。
孟玉英看看時間,還有半個時辰酒樓才開始做生意,還有時間,於是她帶著一群差役出門,去辦她的事了。
她來到譚良的茶樓,點了五壺最貴的茶,一壺要十兩銀子那種。
咕嚕咕嚕喝了一杯,然後把茶杯一砸:“什麼茶這麼難喝?居然還敢收本捕頭十兩銀子一壺!”
譚良讓手下的人來破壞她的賣魚生意,那就別怪她以牙還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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