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欲斬河伯(第1/2 頁)
打一棒子,給需一棗。
這些底層巫峴,沒有賺錢門路?
帝辛便允許這些巫峴可在村中售賣官鹽。
鹽這個東西,是剛需。
村人買鹽,平日都是在鹽販子手中買,而鹽販子背後,站著的卻是大商豪門商行。
雖也有人販賣私鹽,但大多都是都是將腦袋掛在褲腰上的狠人。
巫峴雖然眼饞,但少有人會加入其中,風險太大。
但如今,帝辛居然允許他們在村中售賣官鹽,利潤極高,還穩妥之極。
東夷掃滅之後,大商並不缺鹽,但鹽路卻被數個大商頂尖商行所掌握。
鹽鐵之利,帝辛自然從楊廣記憶中已經得知。
但還未曾著手此事,將販鹽之利,收入手中,如今恰好佈局此事。
其次,各鄉村還有助田,帝辛許諾,將這助田產出,劃分一成給當地巫峴,只需巫峴將這助田產出,清點清楚。
別看只是一成,但也不少了。
所謂助田,其實就是井田法。
一大塊地,橫三豎三,分作九塊,其中八塊,分給八戶人家耕種。
剩下的那一塊,便是助田。
八戶人家一起幫助耕種,作為稅收,上交朝廷。
但畢竟不是自己的田,平日照料,八家又會相互推諉,最終產出,還會被人上下手腳。
朝廷能收到手的,百不存一。
對比楊廣記憶中的朝堂稅收,再看看自家大商的,帝辛只能苦笑。
但一時半會,也不好廢除助田法。
此法已用多年,深入人心。
改變此法,不若改變助田的分配方式。
帝辛盤算之後,決意將這助田產出,化作幾份。
其中一成,交由本地巫峴。
另外一成,交給三老。
剩下八成,則作為田稅,收入府庫。
看似浪費了兩成,但實際上卻能讓村落中的權勢人物巫峴和三老得利,他們勢必會督促村民對助田更用心一些。
而後續的納入府庫,有了這最初入巫峴之手的一成糧食的量做對比,也能減輕後續流程中的貪腐。
單單這兩項,便足以令這些巫峴沒有生存壓力。
至於那佛門大德們最得心應手的放貸手段,帝辛一時半會還不打算傳出去。
而在巫院之中,帝辛將所兌換的一些典籍拆解,放於其中,諸如《傷寒雜病論》中的諸多藥方,一方便算一道傳承。
小功也能有銅貝兌換,一百銅貝相當於一道小功。
只需千枚銅貝,便能兌換一道數代受益的傳承,許多巫峴毫不猶豫的便兌換了。
短短數日,帝辛便靠著這批巫峴,入手了數百萬銅貝。
待日後大商各地巫峴都來這巫院進修一遍,他帝辛府庫之中,又能充盈不少。
這些巫峴之中,未曾參與祭祀邪神者,帝辛計劃著重培養,已經納入觀察名單。
倘若品性合意,便提拔重用。
但眼下,各地巫峴祭祀河伯之事,他帝辛決意插手了!
近來的河水倒流事件,已經讓他帝辛顏面受損!
但這些巫峴之言,卻讓帝辛震怒不已。
大批巫峴們藉此謀財,嚴重影響了他大商的形象。
三令五申強調不許祭祀邪神,也成了一紙空文。
在百姓眼裡,也許這河伯比他大商先祖更值得信任了。
這已經不是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之事了,而是在動搖他大商國本。
本想等到劦祭之後,再處理此事。
但現在看來,不能再等了。
太師聞仲昔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