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第2/4 頁)
幫我送一封信和一件東西給他吧。”
阿笛馬上回道:“是。”
我勉強起身下地,站在床邊站不穩,一晃,阿笛馬上扶住我,我強撐著走到櫃子邊,指著最上面一格對阿笛道:“阿笛,你能幫我把裡面的東西拿下來嗎?”
阿笛踩了凳子,翻出幾卷畫軸,我翻了翻,找出一個卷軸,正是我自己當年寫的那幅隸屬字兒《桃夭》,吉祥幫我賣掉錦客樓以後,把當年樓裡掛的我寫的和阿泰寫的字都送了進來給我。這幅《桃夭》正是當年,我和吉祥在錦客樓初見阿泰和太子承乾時,吉祥在眾人面前朗聲讀出來的那一幅。我想,也許承乾就是在那一刻動心的,我想起當年吉祥玉樹臨風、清雅好看,用清朗無比的聲音讀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
我不由得微笑出來,原來歲月這麼漫長,也阻隔不住那年親切的回憶和感覺。合上卷軸,我又走到桌邊,提起筆,在一張素白的宣紙上寫道:
“承乾,雖然我怨你,可是還是要把吉祥最後留的話告訴你。他說:確是吉祥如意。他還說:從沒有後悔遇到你。這幅《桃夭》留給你,這也定是吉祥所願。”
最後連落款也沒有,可承乾定然會知道是我,我把信折起來放在一個空信封裡,和卷軸一起交到阿笛手中,道:“儘快帶給承乾。”
阿笛鄭重點頭。
這件事辦好,我扶著阿笛的手臂,挪到桌前坐下,指著另一個凳子要阿笛也坐。他坐定後,我抓著他的手臂問:“阿笛,我們認識這麼多年了,看在這麼多年的情分上,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阿笛大驚,忙道:“小姐,你為什麼要這麼說?有什麼事,你儘管說,阿笛一定竭盡所能,就算阿笛辦不到,少爺一定會為小姐辦到。”
我搖搖頭,說:“不,這個事情,只有你能辦到。”我頓了頓,繼續說:“你娶新蘭吧,好不好?你娶她,讓她幸福。”說完我盯著阿笛。
阿笛一聽,怔住了,臉上的神色似是喜,似是擔憂。我心裡鬆了口氣,果然我沒有看錯,阿笛對新蘭是有心的。阿笛吶吶地說:“新蘭……新蘭她,不會願意離開你的,明空小姐。你沒有問過她吧?”
我鄭重道:“新蘭對你一定是有心意的,只是她不肯撇下我,可是我早就打定了主意的,不會留她在宮裡,在我身邊待一輩子,那樣就是耽誤了她。可就是一直捨不得她走,這次吉祥出了事,我更是下定了決心,一定要馬上把她送走。而且……如今我由足夠的理由勸她出宮——唐門生意需要有人執掌。”
阿笛低頭沉默了一瞬,起身,在我面前跪下,極其鄭重地說:“小姐,你相信我吧,你把新蘭交給我,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她的。”
我眼裡浮上水光,這樣就好,這樣就好。
作者有話要說:乖乖更文,好好做人。我覺得我需要好好睡覺~大睡特睡。
☆、第七十六章 原諒
貞觀二十年三月。
我倚在小塌上,看浮香冉冉,寂寞地升騰於空中。曾聽說,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我如今看著這青煙覺得它是寂寞的,大抵也是這個道理新蘭丫頭出嫁已經三個月有餘。我已經一整個月沒有見過子衿,這個莫大的皇宮真真正正只剩我一個人。
新蘭十九年十二月出嫁,嫁得特別簡單樸素,因為皇宮裡有喪事。
貞觀十九年的十一月,吉祥死後的一個月,廢太子回到了黔州,沒出五天,卒於徙所。
皇上聽到訊息暈厥過去,罷朝三日,以國公之禮厚葬。
“娘娘,太子殿下求見。”珠月打了簾子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