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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趙某籌辦――只是不知提轄肯否剃去做個和尚?”
聽了趙員外說了這麼多,魯達只記住了兩個字,那便是“和尚”,他萬萬沒有想到趙員外會提起這麼一個去處,心中不禁“咯噔”一下,因為他知道和尚要守戒規,不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更重要的是不能吃酒肉。這不吃肉倒也罷了,但酒可是他的命根子,如何是好呢?
魯達心中好不煩躁,不禁伸手在頭上亂抓了一通。忽而,他轉念一想,如今自己惹下人命官司,官府緊逼,連個容身之處都沒有,去做了和尚又無妨?再者說來,如果拒絕,有恐拂了趙員外一片好意。
如此思量了片刻,魯達便笑道:“灑家是個愚魯粗人,如今犯下殺人死罪,哪裡不是去處?承蒙員外做主,灑家便去剃度做個和尚,又有何不可?”
“既是這樣,便好、便好……”趙員外和金老漢輕輕點頭應道。儘管讓魯達去寺裡做和尚,他們二位都有些不願意,但是權衡再三,也只能如此了。
這般計定,趙員外立即吩咐了一個莊客打馬徑去五臺山通報,又命人宰殺雞鴨牛羊,準備酒宴,要為魯達踐行。當然,魯達也不客氣,他心知此去五臺山,要守那清規戒律,也不知何時才能得一頓好酒好肉,於是狂飲濫喝,毫不顧忌,過了晌午便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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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1:檀越,指的是“施主”,即施與僧眾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等之於信眾,音譯“陀那缽底”或“陀那婆”,梵漢音兼舉稱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或檀主。《大般涅盤經》卷十一雲:“寧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衣服。”檀越,又指透過佈施的手段越過苦海。由印度傳至中國時原本只有一個“檀”字,意為“佈施”,“越”是後來佛法傳入中國之後,為了方便中國人理解文義後加上去的。
………【第053章 魯達出家】………
次日天剛微微亮,趙員外便吩咐人來喚魯達。而魯達因昨日喝得太猛,晌午過後便醉倒了,不省人事,趙員外叫了五六個莊客才將他抬到房中休息――他這一睡,已是第二天了。
“何事喚我?”聽到有人敲門,魯達躺著床上喊道。
門外莊客急忙停止敲門,回道:“提轄大人,我家主人命我來請您,該啟程去五臺山了……”
“哎呀,糟糕!”魯達登時跳了起來,一邊穿起衣物一邊吩咐莊客道:“你且去告稟員外,灑家馬上就來!”
“是!”莊客應了一聲便徑自去了。
穿戴一番,又打水洗了把臉,魯達這才急急趕來前廳。見了趙員外,他連忙告罪道:“灑家起晚了,讓員外久等,真是罪過、罪過……”
趙員外擺了擺手,道:“無妨、無妨,且先吃些東西,再動身也不遲!”
“灑家吃便是!”魯達不敢再耽擱,匆匆吃了幾個羊肉包子,又喝了一碗粥,這才與趙員外一同出了莊來。大門口,趙員外早已命人備下馬匹,二人跳將上馬,又領了幾個莊客,投五臺山來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約莫過了三個時辰,一行人便到了五臺山下。因昨日趙員外已派人來寺裡通報了,他們剛剛到了山腳,便看到六七個僧人已在哪裡等候了――雙方相互見禮,一同上山來了。
來得山門外,趙員外和魯達一同下馬,這時早有監寺【註解1】、都寺及知客等高僧前來相迎。聞聽小徒來報,智真長老忙也引了座、維那等僧眾一齊出了大門迎接。
“拜見大師!”趙員外並魯達一起向住持大師和眾位高僧行禮。
身為一寺住持,智真也回禮拜道:“趙施主遠道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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