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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沉靜地道:「不管扶夢有什麼證據,我們也有。」
林雪寧皺眉:「你什麼意思?」
周敦:「放心吧,已經在做了。」
他讓人去偽造了寫歌譜曲的過程記錄,到時候分門別類放出去,就是林雪寧的證據。
再相似又如何,他們不認。
抄襲一事本就是眾說紛紜,就算有的人真抄了,只智慧財產權官司,就難打到一年半載出不了結果。
而且涉及到的內容又很複雜,向來是創作者避之不及的——不僅費事費力,最後還不一定會判。
哪怕真的是判定抄襲了,也就是罰幾千幾萬塊錢,遠遠比不上其間花費的精力成本。
周敦給林雪寧一一解釋。
林雪寧依舊很煩躁:「可這還是毀了我名聲!」
只要還有人懷疑,那就是對她造成了名譽損失!
周敦很淡定:「那我們就反告扶夢侵犯你的名譽權。」
不就是對簿公堂嗎?
誰怕誰?
林雪寧最後甩下了一句話:「你看著辦!扶夢必須向我道歉!」
周敦只得苦笑著送她走。
道歉?
你要求可真高。
·
周敦決定負隅頑抗死不承認。
他昨天只發了一個很敷衍的宣告,是因為讓存熠的人加班加點做為假的證據鏈去了。
紙張上隨手寫的片段、軟體裡的各個版本記錄、跟人聊天時候提到的與《一夢難醒》有關的話……
初版、修改、打磨、推翻再寫……
一點點成型,記錄了整個過程。
【存熠娛樂:等待一天一夜,是因為我們在準備證據。《一夢難醒》確實是我司藝人林雪寧親自創作,從靈感到初稿,再經過數不盡次數的打磨,歷時一年,終有成稿。真相如何,自在人心。】附圖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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