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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最後一電文雲:
各種公文,無論若何秘密,仍將流為一種永久的記錄。且一旦為外人所知,則我人不能逃嚴厲之評論,及劇烈之攻擊,而使新朝歷史開篇,留一汙點。中央政府,思維再四,決將各種公文,分別焚燬之;俾非必要之記錄,及種種缺憾,盡行掩滅。職是之故,務請君等檢出各種官私文電書札,無論接自北京或各省,除依例登入記錄者外,親臨監視而焚燬之。
此外電文甚多,此不過撮錄其要,讀者自可見一斑矣。
暨十二月十一日,代行立法院自稱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上書勸進,袁不承認帝位,其諮文雲:“大總統為諮復事。準貴院諮開:本院前據國民請願改變國體,議定由國民代表大會,議具法案,諮請大總統公佈施行。茲先後接準各省區國民代表大會監督文電,報稱依法組織國民代表大會,又據國民代表大會文電報送決定國體票數,並共同委託本院為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前來。本院於十二月十一日開會,匯查全國國民代表共一千九百九十三人,得主張君主立憲票一千九百九十三張,是全國民意,業經決定君主立憲國體,所有民國各法令,除與國體牴觸不適用各條款外,仍應存其效力。又接準各省區國民代表大會文電,一致推戴今大總統為皇帝!伏查帝室典章,歷代均有通例,其《選舉大總統法》,亦當然廢止。茲謹將國民代表大會決定國體票數匯開總單,又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推戴書,及各省區國民代表推戴書,又各界推戴文電,附諮齎送,應請大總統鈞鑒施行等因。並收到國民代表大會決定國體票數總單,又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推戴書,各省區國民代表推戴書等件。准此。查《約法》內載民國之主權,本於國民之全體,既經國民代表大會全體表決,改用君主立憲,本大總統自無討論之餘地!惟推戴一舉,無任惶駭。天生民而立之君,大命不易,惟有豐功盛德者,始足以居之。本大總統從政垂三十年,迭經事變,初無建樹;改造民國,已歷四稔,憂患紛乘,愆尤叢進,救過不贍,圖治未遑,豈有功業足以稱述?前以隱跡洹上,本已無志問世,遭遇時變,謬為眾論所推,不得不勉出維持,捨身救國。然辛亥之冬,曾居政要,上無裨於國計,下無濟於民生,追懷故君,已多慚疚。今若驟躋大位,於心何安?此於道德不能無慚者也。郅治保邦,首重大信,民國初建,本大總統曾向參議院宣誓:願竭能力發揚共和,今若帝制自為,則是背棄誓詞,此於信義無可自解者也。本大總統於正式被舉就職時,固嘗掬誠宣言,此心但知救國救民,成敗利鈍不敢知,勞逸譭譽不敢計,是本大總統既以救國救民為重,固不惜犧牲一切以赴之!但自問功業,既未足言,而關於道德信義諸大端,又何可付之不顧?在愛我之國民代表,當亦不忍強我所難也。尚望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等熟籌審慮,另行推戴,以固國基。本大總統處此時期,仍以舊有之名義,及現行之各職權,維持全國之現狀。除申令宣示外,相應諮復貴院,並將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推戴書,及各省區國民代表推戴書等件送還,希即檢收查照可也。此諮代行立法院。”
於是代行立法院於同日集會,於十五分鐘間成二千餘字之第二次推戴書,即晚進呈,次日十二日。而袁承認為皇帝矣!
袁世凱身著新設計的洪憲皇帝裝
十二月十六日,《申報》載袁世凱承認帝位之申令雲:
據全國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代行立法院奏稱:竊總代表前以眾論僉同,合詞勸進,籲請早登大寶;奉諭推戴一舉,無任惶駭等因,仰見盛德淵衷,巍巍無與之至意,欽仰莫名。惟當此國情萬急之秋,人民歸向之誠,既已坌湧沸騰,不可抑遏,我皇帝倘仍固執謙退,辭而不居,全國生民,實有若墜深淵之懼。蓋大位久懸,則萬幾叢脞,豈宜拘牽小節,致國本於阽危?且明諭以為天生民而立之君,惟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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