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頁(第1/2 頁)
律師接到四爺的電話就準備好了當初的材料,能證明林喜買房子的錢是四爺借的,雖然沒寫什麼借條,但四爺想要收回也是輕而易舉,所以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而夫妻共同財產裡,就只剩那23萬了,律師在和林喜溝通後,連夜趕出一份合同,23萬對半分,但是林喜懷孕了,張成民的那部分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給林喜,自此後,張成民不需要再付出任何撫養費,也失去撫養孩子的權利,只有一月一次的探視權。
說起來這份合同還是林喜吃了虧,畢竟這個年頭,11萬能幹什麼,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沒個百來萬,很難把一個孩子撫養長大。
但是林喜就是這麼倔,離婚了就不想再看到張成民,至於那探視權,呵呵,有多遠滾多遠。
林喜才不相信等離婚後,張成民還能想起這個孩子,男人就是這麼無情。
但是張成民可不覺得,這是自己佔便宜了,如果沒離婚,他在北京有房子有岳父一家照看,而且妻子的妹夫明顯混的很好,以後說不定還能幫到自己。
要是離婚了,就真的一無所有了,完全算是淨身出戶,不,自己還欠了10萬呢。
林喜看他耍無賴,就是不願意簽字,呵呵冷笑。
立馬拿起手機給張媽媽打電話,把威脅的話一說,還把電話給了律師。
律師沒說別的,「聽說張先生的弟弟去的是美國xx大學,正好我有幾個大學同學在這個學校擔任教授,聽說他們對學生的品行要求很高,如果知道學生惹上了經濟官司,對學生的印象應該非常差吧?」
沒錯了,四爺之所以在那麼多律師中挑中了他,就是因為他也是那家學校畢業的,他以前的同學還有幾個留在本校任職。
其實對於殷氏集團來說,這點事都是小事,很容易辦到,但四爺還真沒有毀掉別人前途的意思,於是隻是讓律師嚇唬嚇唬張媽媽而已。
這邊剛結束通話電話,張成民的手機就響了,也不知道張成民媽媽說了什麼,之後張成民就老老實實簽了字,和林喜拿了離婚證明。
林喜冷笑的看著這一幕,可真是個孝順的乖兒子。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可是萬萬沒想到,張成民居然是這種人。
哪怕是離婚了,張成民下班後,還是日日來林家,即便林家不讓他進門,也死皮賴臉的待在門口,還對著外人以林喜的丈夫自居。
一天兩天的,周圍的人都跑來勸林喜,夫妻打架床尾和,犯不著天天把人關在門外,還說林爸林媽,當人爸媽的,怎麼也這麼不懂事,把女婿關在門外。
說的林家人一臉的菜色。
林喜氣急,趕了幾次,張成民就是不走,日日來。
這樣的做派惹得四爺都不太高興了,林夏一向有自己的脾氣的,別人讓她不高興,她會讓別人更加的不高興。
林夏本打算下手把張成民趕出北京,可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
林喜又幹了一個驚天動地的大事,把林家人都震驚的回不過神來。
她瞞著林爸林媽,又把自己嫁出去了。
林媽氣的全身發抖,哆嗦的說不出話來。
她上輩子造了什麼孽啊,生了這麼個倒黴閨女。
林爸也是,操起擀麵杖就想出去把那個男人狠狠的打一頓。
但是走到門口,卻想起來,大閨女還沒說,那個男人到底是誰?
林夏也好奇,是誰啊,這麼彪悍,她不信林喜那大肚子,那男人看不出來,看出來了還在林喜剛離婚的時候火速結婚,就不怕別人說這是他們婚內出軌的私生子嗎?
然後林夏就聽到了一段,陰差陽錯,又破鏡重圓的愛情故事。
聽完,林夏就只剩目瞪口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