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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回便拎著球鞋來到客廳,他面無表情地沉默了半晌,忽然捂住臉——怎麼有種自己好渣的感覺啊!!陸熙杭是多麼好一個孩子啊!!他居然還要跟凌雲霄糾纏不清……嗚嗚嗚嗚!他有罪!!
然而林回離開之後,陸熙杭臉上的笑容卻瞬間消失了,陰沉冰冷,十分恐怖,他手裡的鏟子往那魚身上狠狠戳了一下,將那條魚一下裁成兩截。
——凌雲霄,他算個什麼東西!
第10章 都怪修羅場來得太突然
「大小正合適。」
陸熙杭穿著林回買給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裡感到有些驚訝,因為他沒想到林回真能給他買到一雙合腳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歡就好。」
陸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錯:「當然喜歡了,我一直想要這雙鞋,可惜太貴沒錢買,我以後天天都穿它。」
林回聽著陸熙杭誠實地表達自己的「貧窮」,不知道怎麼,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對勁,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過於「矜持」,林回根本無法從他語氣裡體會到所謂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達「厭惡」,林回就當自己的禮物沒選錯。而且再怎麼說陸熙杭也是個大男人,被包養這件事或許會讓他自尊心受挫,還要人家怎麼表達喜歡呢?
林回體貼地轉移話題,隨口說道:「你有沒有什麼東西要拿過來?吃過飯我開車幫你搬一下。不過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場,給你買身衣服。」
——也不能總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褲在大街上晃,現在他都是自己包養的小白臉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丟的可是自己的臉。
——話說,陸熙杭煮的東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邊想,一邊又夾了一塊紅燒魚塞進嘴裡,魚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簡直停不下來。其實他原本對海鮮海魚之類的東西其實興趣不大,比起水裡的,他更喜歡吃飛禽走獸,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吃了陸熙杭做的這桌海鮮盛宴,他竟然覺得比飛禽走獸還要好吃了。
為什麼為什麼?到底是為什麼?!莫非真是愛屋及烏,因為對陸熙杭有好感,連著口味也改變了?
陸熙杭這小白臉真是讓人很難對他不有好感,長相容貌自然不必說,做飯的手藝也實在厲害,簡簡單單一盤小烏賊,到了他手裡,就變得特別好吃,他還特別會挑選食材,每一顆烏賊都有滿滿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軟又綿,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兩萬塊。
林回一邊想一邊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覺得自從來到這個坑爹的穿書世界之後,好像從未有過一天這麼享受口腹之慾——被那些糟心的劇情時時刻刻煩擾著,也沒心情享受什麼……
陸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竊喜——果然吧,人魚就是喜歡吃海里的東西,這是屬於物種的特性,任何個體都無法逃避這種基因決定的本能。狐族喜歡吃果子,人魚喜歡吃海鮮,還有一些鳥人,喜歡待在梧桐樹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隱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圍種上梧桐……這不是裝逼,這就是愛好。陸熙杭深諳種族差異對於他們生活習性的影響,所以十分有自信養活這條人魚。
「吃過飯就去買衣服吧,不過我沒多少東西可以拿,不用麻煩你了。」
林回聽出一點意味深長的原因,微微愣了一下:「怎麼了?」
陸熙杭正垂著眼睛剝生蠔,他用軍刀起出一大顆生蠔肉放在林回的小碟子裡,平靜地看向他:「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這種錢色交易的關係,你如果貿然出現在我家,我都沒法跟家裡人解釋。」
林回看了他一眼,沒再說話,沉默著把碟子裡的生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