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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說到這裡,又沒精神了,只好稍事休息。過了一會兒,稍緩過勁來,又開始講話。以下的一大段話,當然也不是很流暢地說完的,而是休息了若干次,時斷時續,好不容易講完的。
&ldo;我和隔壁住著的康造是雙胞胎。按著過去的舊習慣,後出生的我,反而被叫做哥哥,康造就成了弟弟。就這樣,我一直是哥哥。說句實話,我們兄弟實際上是棄嬰。我們至今不知道自己的故鄉在哪裡,也不知道生身父母的姓名。我們的養父撿到了我們,把我們養育成人,而且,疼愛我們勝過疼愛他的親生兒子。養父只有一個親生兒子,我們叫他大哥。這個大哥體弱多病,早早就死了,只有我們雙胞胎兄弟倆一直活到現在。坦率地說,我們的養父最初是賣廢紙的,後來發了大財。他人挺了不起的,只是性格相當古怪。想必是為了攢錢弄壞了身體,晚年一身的病。不過,據說年輕那會兒身體很好,曾誇口說要活到一百二十歲。報紙啦、雜誌什麼的,還登過那事。父親一直以此為自豪呢。
&ldo;誰知,他才剛到六十歲,身體就不行了。父親為此後悔得不得了。因為身患重病,每天什麼正經事情都幹不了。
日子久了,就開始狂熱地相信,這個世上只有健康和長壽才是最最可貴的事情。不是有句諺語叫&l;貪圖金錢要人命&r;嘛,對於父親來說,應是&l;忽視健康要人命&r;。於是,父親就下了決心,想讓自己的孩子將來實現自己未能實現的長壽願望。
&ldo;剛才我已經說過,我們兄弟倆還曾有個比我們大十多歲的哥哥。但他從小就有病,所以父親並沒有考慮他。我倆身體比他要強壯得多,於是父親就把希望寄託在我們倆身上了。雖然我倆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還是考慮讓我倆做他的繼承人,而且,還想設法讓我倆活到一百歲以上。年紀越老,人變得越固執,他好像整天不想別的,光想著這件事了。簡直有點著迷的樣子。每天總是考慮怎麼才能讓我倆活得更長,想來想去,最後終於想出一個異想天開的辦法。
&ldo;父親決定死後先將全部財產一併傳給作為他長子的親生兒子,但大哥只能保管這筆財產。父親臨死前特意讓大哥也立了一份遺囑。遺囑中寫著:大哥死後,將由我們兩兄弟中的長壽者作正式的繼承人,並繼承全部家產。在我們兩人中有一方死去之前,家產將委託某個可靠的公司代為保管。
由此產生的利息、股息、地租、房租等資產的總額一分為二,分別給予我和弟弟康造。除此之外,我們無權動用家產。只能等我倆中一人去世時,家產才全部歸活著的那一位擁有。就是這樣一份遺囑。
&ldo;病弱的長兄完全按著父親的遺願辦事。他一直是疾病纏身,大部分時間都在床上度過了。所以連老婆都沒娶,當然也不會有孩子了。
&ldo;但大哥對我們這兩個年幼的弟弟像對自己的兒子一樣愛護。正因為自己長期生病,大哥甚至比父親還要更看重健康。所以,他非常贊同父親的意見。
&ldo;大哥是於明治末年去世的。臨死前,他又正式立了一份如前所述的遺囑,將全部財產委託給由父親的一位好友擔任重要職務的一家商社。那家商社在大正時期改成了信託公司,一直延續至今。就是現在那家八千代信託公司。
&ldo;在正式宣佈此事時,我們兄弟倆還不到三十歲,年輕、莽撞,沒怎麼多想將來的事情。當時只是想,不就是長壽比賽嘛,就半認真、半開玩笑一般地同意了。另外,家產雖然不能動,但既然每人都能得到源自家產的一半收入,那也就足夠了,想怎麼花都行啊。&rdo;
說到這裡,老人顯得頗有些疲勞,半躺在沙發上,微微閉上了眼睛。很快,又伸出顫抖的手,按響了位於沙發旁邊小茶几上的電鈴。女傭剛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