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算追我的第一天(第1/2 頁)
跟在家裡時很不一樣,在家裡的時候,霍錚沒事就喜歡把她抱懷裡,也很喜歡親親。
霍錚微微側目:“你不喜歡嗎?”
他自從夢到上一輩子那些事情,加上林小宛之前又出事,他醒來後總是會覺得虛無縹緲,只有牢牢把人抓住,擁在懷裡的時候,才能感覺到真實。
他一放手,就會害怕又把人給丟了。
“喜歡呀。”
林小宛說完,忽然“哎呀”了一聲,想把他的手甩開:“不行,你現在不可以和我牽手。”
霍錚怔了一下,不但沒鬆開,反而握的更緊了。
“為什麼。”他問。
“你現在在追我呀。”林小宛很理直氣壯地給他一條一條說,“我們不能像前幾天那樣子,追求人的時候,是不可以親親,也不可以牽手手的。”
“哦,一起睡覺也不可以的!”
“你要做一個紳士呀。”
霍錚沉默了一會兒:“吃完飯我們再談一談這件事。”
他有點想反悔了。
“那好叭。”林小宛晃晃爪子,“你先鬆開手呀。”
霍錚:充耳不聞。
他把小酥餅放到林小宛面前,企圖用小酥餅收買她:“再吃一個吧。”
但是包裝袋需要兩隻手才可以撕開,霍錚頓了一下,又不給她了:“算了。”
林小宛手抬了一半,茫然地看他。
倒是把“不可以牽手手”這件事忘記了。
吃了飯要午睡的時候,霍錚像之前那樣要把林小宛摟在懷裡,結果慘遭拒絕。
林小宛裹著被子,團成一條春捲,只有毛茸茸的小腦袋露在外面:“午安呀。”
霍錚:……
“我們再談一下這件事。”他說。
“幹嘛呀,男子漢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你不可以反悔的。”林小宛像只警惕的小貓似的看他,她費勁扒拉的把爪子伸出來,“戒指我都帶啦。”
“為什麼不可以牽手?”
“哪有追女孩子上來就牽手的呀。之前就不算啦,今天就給你算追我的第一天,第一天就親親抱抱,那不叫追求,那叫耍流氓。”
戀愛規則製造者,林小宛,如是說。
其實她講的很多話都很沒有道理的,說要霍錚追她,也只是氣不過霍錚以前的性格和現在差距太大了,他總是端著,收斂著,林小宛缺愛,也想讓他外放熱情一點。
說是追求,也不過是感情升溫的小把戲罷了,戒指倆人誰都沒摘,出去說分手了沒在一起正在追求中,這誰信呢。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麼一回事。
她想起一出是一出,現在小嘴叭叭的講的頭頭是道,轉頭沒兩天,就得忘記了。
林小宛掰著手指頭,一本正經說:“你得給我送花,和我約會,還要請我吃飯,我做什麼都可以,你都要無條件支援我。”
“比如我那會兒要吃牛奶小酥餅的時候,作為一個合格的追求者,你應該立馬雙手奉上才對。”
“當然啦。”她說,“作為被追求者,我也會給你送禮物,也會對你很好很好的。”
還能怎麼辦呢?霍錚無奈,自己的人就只能自己寵著唄。
林小宛把自己束縛在被子裡,迷迷糊糊睡著了又覺得熱,兩條腿伸到外面,霍錚把她抱在胸前的被子小心翼翼抽出來,又掀開了一點讓她身上蓋的沒那麼嚴實。
果然沒兩分鐘,林小宛睡夢中覺得有點涼了,開始無意識的閉著眼摸被子,霍錚好整以暇地等了一會兒,小姑娘摸被子沒摸著,摸到身邊這個溫暖的熱源,自發自覺地滾到了男人懷裡。
霍錚把人抱住,心滿意足地跟著小憩了片刻。
林小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