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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海天幾乎要笑出淚來。因為愛情、婚姻、幸福,這三件事從來不是恆等式;因為這個世界沒有公平;因為他曾在千千萬萬人中認出愛情,最後只能任愛情轉身過河;因為有些東西,他怎麼樣都要不到。
第二章 二七
他們以奇怪的堆疊方式,把四顆不同顏色的頭全擠進相機裡,在法院前拍了張照片留念。
「三個月後記得來離婚啊寶貝。」梁美莉一手壓著太陽穴,半眯著眼對五阿哥吩咐。
「好好好,小萬,機票訂好再跟你說,就這幾天,貓貓要用的東西我都會準備好。」五阿哥說完,拉著阿明飄然離去。
「我也閃了,幫女朋友買早餐去,」梁美莉朝陳海天揮揮手,「你工作怎樣?」
「下週三開始。」
「小萬萬的百日維新,我精神上支援你吶寶貝……」說還沒說完,梁美莉已經搖搖擺擺地走開了,留下陳海天一個人站在法院前白花花的太陽下。
「不要肉體上支援就好了。」陳海天朝著遠去的背影回了一聲,「百日維新……後來變法失敗,清朝就滅了啊。」這個行動代號是他自己取的,當時覺得有趣,現在卻隱隱覺得觸黴頭,他為自己的取名無能嘆了兩聲。
大部份人會用三十歲來做為人生階段的劃分,可是對陳海天來說,是二十七歲。
今天他二十七歲又三週,第一次當結婚證人。
他是這個時代最常見的產物:單親家庭的獨生子,跟著母親,偶爾見父親,沒有兄弟姐妹,沒有青梅竹馬,沒有兒時玩伴。
有次他做了調查,和他最親近的六個同學裡,有兩個是單親,三個有繼父或繼母,符合親生父母住在一起未離婚的,只有一個,因此,他認為比起單親家庭,雙親家庭的小孩更容易因為受到排擠而造成人格和心智的偏差。不過,也許是因為他的人格偏差了,才會有這種念頭。
總之,除了希望自己活不過二十七歲這件事之外,他還算心智完整,人格健全。
國中時,他瘋狂迷上搖滾樂,十五歲那年,他最愛的樂團主唱kurt ba,在一個天氣很好的週末,留下遺書,往自己頭上開了一槍。
「i’ too uch of a neurotic oody pern and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ore, re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簡單的字裡行間裡,藏著巨大的陰暗,迷住了他。
那時媒體鋪天蓋地的說著一個詞:27 cb,二七俱樂部。許多偉大的搖滾樂手都在二十七歲死去,成為傳奇。對一個處於叛逆期、有點孤僻的陳海天來說,在二十七歲死去變成一件很酷的事。他在作文上寫著:「希望我二十七歲時也能寫出很偉大的遺書。」他的母親因此被請到學校。
「我只管他到十八歲,十八歲之後的人生他自己負責,就算我兒子想寫遺書也是他的事,」母親告訴他的班導師,「不過,康熙十五歲擒鰲拜,我兒子十五歲只想寫遺書,真的是我教育失敗。」
那年陳海天的母親四十二歲,是大學裡的歷史講師,專攻清史,偶爾在報上或雜誌寫些評論,但是他不是那種受師長讚美、對每個人都笑臉相向的教師孩子,因為他的母親對於控制自己兒子的人生沒有太多興趣。
「只要不傷害到他人就好,還有作弊不要被捉到。」這是母親給他的底線,此外做什麼都可以,考最後一名也沒關係,是個同性戀也沒差。
那天離開學校,母親帶他去吃薑母鴨,跟他做了一番沒頭沒尾的母子對談。
「我跟你說過你名字的由來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