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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與陳艷的丈夫黃傑討論該如何處理此事。黃傑堅持要毀掉整個地基救人,建築公司方面當然不願意,只好頻頻打電話請示上級。我趁著他們正在爭論,就走到地樁那邊訪問陳艷,她一個勁兒地叫我救她,可是我那有辦法能救她呢?只好安慰她,說大夥正在想辦法,很快就能救她出來。
安慰了她一番後,我就取出照相機準備拍些照片配合報導,誰知道我剛開始拍照,建築公司的人就跑過來把我的照相機搶了,還把底片也給拆出來。我從他們之間的對話中得知,他們打算賠償黃傑二十萬,讓他親自往地樁加灌水泥把陳艷活埋,而他似乎已經答應了。
我那時還年輕,血氣方剛,就沖他們大喊:「你們這樣可是謀殺,是要槍斃的重罪!」我剛喊出來,他們就把我打了一頓,最終我還是無法阻止悲劇的發生,眼睜睜地看著陳艷被自己的丈夫活埋。
陳艷被活埋的過程中每一個表情變化,我至今仍記憶猶新——從驚慌到恐懼、從無助到乞求、從絕望到憤怒……尤其是她在最一刻向仰天怒吼,說死後要化成厲鬼報復所有人的時候,雙眼儘是憤怒的火焰,而臉龐更因憤怒和怨恨而變得無比猙獰,猶如來自地獄深淵修羅惡鬼。這一刻的畫面深深刻在我腦海之中,至今仍無法忘記。
事後,建築公司給了我一個紅包,要我為這件事保密。雖然我很想報導此事,還陳艷一個公道,但建築公司的老闆有政府高官撐腰,報社根本不敢報導此事。那時候我才深深體會到當記者的無奈,什麼新聞自由、資訊公開全是狗屁,上頭讓我們說的時候就是自由,就是公開,不讓我們說的時候,誰敢吭一聲都是犯罪!
自從這件事之後,我對記者工作的熱誠就漸漸冷卻了,良知也隨之消失。「除死無大事」,連死人的事情也不能報導,那還有什麼值得報導呢?我從小的心願就做一名出色的記者,但自從此事以後,記者這個身份對我來說,只是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而已……
「建築公司是事後才給你紅包,而不是當時就給你的?」聽完他的敘述後,我發現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他們當時打了我一頓就把我趕走了,事後他們是透過我當時的主編,在報社裡把紅包轉交給我的。如果他們當場給我,我絕對不會收下,可是主編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認抬舉了。」他的語氣很無奈,或許這就是他感到恥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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