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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達夫通常給人留下風流才子的印象,卻對魯迅雜文推崇備至,反擊鄙薄雜文的梁實秋。梁實秋先生翻譯莎士比亞功莫大焉,但也許他是走了&ldo;雅&rdo;的極端。
雜文的特點是喜笑怒罵皆成文字,這挺好的。
孟子寫文章,也是要罵人的。
王國維、章太炎、辜鴻鳴、郭沫若……誰不罵人呢?
罵是廣義的,並非人身攻擊。&ldo;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rdo;
魯迅從仙台返回東京,又待了三年。屈指算來,他到日本已經七年多了。
七年煉成真金。
此前的南京四年、紹興老家十幾年,為這七年奠基。
如今的仙台人曾不無自豪地說:紹興是周樹人的故鄉,而仙台是魯迅的故鄉……
1908年的魯迅居於東京的一幢公寓&ldo;伏見館&rdo;,他快滿二十九歲了,唇上留了一點鬍鬚。他還不想回國,回國意味著成家。成家意味著過老式的日子,在紹興生兒育女,做師爺或幕友。
母親拍電報催他回去。紹興有一位名叫朱安的姑娘在等著,她的年齡比魯迅略大。魯迅不想娶她。類似的婚姻悲劇,也發生在胡適之、郭沫若的身上。新思維和舊婚俗之間是註定要發生悲劇的。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看上去一目瞭然,實在不值得嘮叨、糾纏。
母親又拍電報,稱臥病在床。魯迅趕緊啟程了。
其實母親沒病,是催他回去完婚。
魯迅令人費解地同意了,在紹興與朱安舉行了舊式婚禮。
原來,他有個折衷的兩全之策:為母親迎回了一位兒媳婦,卻拒絕一個妻子。他拒絕和朱安同床共枕,一輩子為朱安提供生活的費用。朱安曾經許過人的,她為逃避包辦婚姻而住進了周家,劫遭受了魯迅的迎娶式的逃避。按紹興習俗,如果魯迅不娶她,她很有可能永遠嫁不出去,連生計都成問題。
魯迅五
處於兩難境地的魯迅,將朱安的生活也考慮到了。
事情就這麼簡單。
這裡沒有什麼符合人道選擇的萬全之策。魯迅不傷害朱安,就會傷害自己。他對朱安人道了,對自己就不人道。難道&ldo;自己&rdo;就是不是人嗎?這是什麼樣的人道主義道德律令、非得犧牲自己去成全別人嗎?平等的觀念不是這樣的。
猶如財富的平均主義,在古希臘人的眼中莫名其妙。
猶如儒家文化提倡悲憫情懷仁者之心,卻也處處強調等級。
這裡的分寸感極為重要。一個健全的社會,雷鋒精神當與富豪榜並存。偏頗是有害的,走極端則導至災難。
貧富有區別。精神境界有差異。
健全社會的運動過程中,應當有能力同時顯現此二者。顯現是說:儘可能地去掉遮蔽。
個體形成的過程中,則應當警惕極端個人主義。
悖論的是:人人趨利,損人利己,既有害於社會的、單位的、家庭的和諧,又不利於個體的壯大,個體的幸福。
想想看:烏眼雞它能幸福嗎?烏眼雞隻會去找烏眼雞……
如果動物本能的充分調動就是幸福,叢林法則的普世應用就是大同,那將把人類的幾千年文明置於何處?把真善美的百代努力置於何處?
而當所有的眼睛都只能反射錢幣之光的時候,生活的完整性也無從談起了。愛意、詩意、神性、道德、風俗將集體退場。生活之意蘊層撕裂出大空洞,就像天上那個肉眼看不見的臭氧層。
只能辨認有形之物的那雙眼,乃是標準的動物之眼。
不難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