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家底跟橫財(第2/2 頁)
錢拿出來了。
這也是他的態度。
喬念瑤當然也知道,把家底都拿出來了,這是想開,不趕她了。
“我給你看樣東西。”
說著就去把家裡存摺拿出來給他看看,“你看一下。”
這存摺是她自己去開戶辦的。
宋青鋒沒動,“你收著就行。”
喬念瑤就開啟給他看看家底,“你瞅瞅。”
宋青鋒無奈,也才看了眼,見到那數字後愣了,“兩千?”
“這兩千是我存死期吃利息的,我手裡還有三百多的餘錢留著備用,沒存進去。”喬念瑤點頭。
宋青鋒看她,“我就給你留了二百。”
他以為這兩年來她沒動用那二百,給存起來了。
本來是要多給她留些的,他不知道自己下次什麼時候能回來,手裡有錢她有啥事也能應對,但她不願意多拿,所以當時只留了二百。
喬念瑤張口就來,“去年夏天,咱們這邊下了好一陣子的大雨,雨後我跟桂蓮嫂子吳嫂子她們上山裡撿蘑菇,就意外發現了個被雨水沖刷出來的破匣子,裡邊有幾對玉鐲子,還有好幾條大黃魚。我就避開旁人給藏下來了,大黃魚跟其他玉鐲子都埋咱家後院裡,我給埋了,就只拿了一對玉鐲子,我後來找了個時間,拿去城裡那的寄賣店當了,找小姑幫忙開的證明,小姑知道這事。玉鐲子當的錢我就都存在這存摺裡。”
山裡自然是沒那種鐲子大黃魚撿的,有估計也輪不到她。
空間裡拿出來的。
空間中大把的頂級好玉,她只是拿了幾對相較普通的出來,就其中一對,就換這麼多錢了。
空間還有很多的金條,規格大小不一,囤了不少在空間呢,她感覺那得上千斤,只是都不好拿出來。
但趁著他沒在家,給家裡弄點橫財可不是壞事。
他回來了錢已經在存摺裡,金子玉鐲子也都埋在後院裡,來歷還不是隨便她說?
之所以不多存那是因為在時下這個大環境,人家工資一個月普遍才二三十塊錢,當然老師傅會多不少,三十六塊錢萬歲嘛。
但賺的跟存的那是兩碼事。
家裡存摺上能有兩千塊錢存款,這是不得了的事了。
也是夠夠的了。
再多就多少有點說不過去了。
至於為什麼要讓住在城裡的宋小姑知道這事,那是因為沒辦法。
去寄賣店寄賣東西可不是拿進去就行的。
若是賣主寄賣東西的價錢在二百塊錢以下的話,那麼把戶口本子拿出去給對方看看就行。
小額度的問題不大。
但賣主寄賣的東西價格在二百以上,那就屬於是大額度的。
就要把寄賣者的戶口本子,乃至於家庭住在哪裡這些個資訊都得記錄下來。
除了這個還要有居住街道開的證明,要不然就是工作單位給開一個證明,為寄賣者的人品做擔保。
最後才是寄賣者寫一份保證書。
保證東西是正經途徑得來的,並不是以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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