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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而卿貳以上,外而將軍、督撫、提督以上,並宜綜其生平實跡,各為列傳”,開始纂修《滿漢名臣傳》、《宗室王公功績表傳》、《蒙古王公功績表傳》、《貳臣傳》等書。由於文字獄迭興,館臣疑慮重重,含毫相向,迄無進展。開館十七年間,“纂成進御之書,甚屬寥寥”,皇帝極為不滿,規定成書限期,要求國史館將所修各書每二十日進呈一次。乾隆五十三年,進一步將國史編修期限延長到乾隆五十年,各軍機處檔案亦相應地向館臣開放。
與此同時,為了使所修國史合乎要求,皇帝還親自出馬,對國史纂修中的一些難題拍板定音。如明、清之際降清的一些故明將領和士大夫為數甚多,如果因其身事兩朝,概為削而不書,則不足以傳信;如各為立傳,並敘其功績、封爵,則又與開國功臣無所區別。為了儲存有關史料而又貫徹“彰善癉惡”的修史原則,皇帝特命專立《貳臣傳》。後來,又因這些人物結局不一,有如李永芳、洪承疇等降清之後卓有勞績,有如吳三桂、耿精忠、李建泰等降而復叛,如概入一編,仍然未昭公允。為此又決定於《貳臣傳》外另立《逆臣傳》,以記載降而復叛的吳三桂、耿精忠等人事蹟。
另外,對於館臣因怕觸犯忌諱而不敢使用的一些史料,皇帝發現後,也要求補入所修各書。如康熙年間左都御史郭琇彈劾明珠、高士奇、王鴻緒原疏,極具史料價值,館臣卻以郭琇後來被聖祖治罪而不敢使用。為此指令國史館於王鴻緒傳內補人該疏,“既可令海內傳為美談,且足令朝臣共知鑑戒”。又如南明史可法復睿親王多爾袞書,是南明和清朝政權關係的重要檔案,前此各史皆未記載。乾隆四十二年,皇帝於內閣冊庫中發現了這一檔案,因命附於《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中睿親王傳後。在皇帝的關心下,乾隆四十七年以後,國史修纂工作進展相當迅速,先後完成的書籍有《滿漢名臣傳》、《宗室王公功績表傳》、《蒙古王公功績表傳》、《貳臣傳》、《回部王公表傳》、《臺灣安南將弁官員列傳》等,不但在當時為國史纂修奠定了一個基礎,而且也為後人研究清史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纂修國史之外,還先後編修了大量的有關本朝歷史的書籍。其中《平定金川方略》、《平定準噶爾方略》、《平定兩金川方略》、《平定廓爾喀紀略》記載了乾隆朝各次戰爭的經過;《臨清紀略》、《蘭州紀略》、《石峰堡紀略》、《臺灣紀略》等記載了鎮壓各次起事的經過。《清三通》、《大清會典》、《大清會典則例》、《大清通禮》、《皇朝禮器圖式》、《滿洲祭神祭天典禮》、《國子監志》等書則將清初以來歷代皇帝有關各種政務處理的諭旨集中起來,加以制度化,以便臣下遵行。
除此之外,為了反映大一統的政治局面和誇耀自己的文治武功,皇帝還主持纂修了《大清一統志》、《皇輿西域圖志》、《皇清職貢圖》、《日下舊聞考》、《盛京通志》、《河源紀略》、《南巡盛典》、《慶典成案》等書,內容也涉及清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地理、民族、宮廷、外交等諸多方面。(34)
在乾隆朝編修的各種書籍中,影響最大的是《四庫全書》。它不但包括了上述官府和皇帝自撰、修編的書籍,還包括更大量的民間、歷代所修書籍。
《四庫全書》的纂修,肇始於乾隆三十七年正月皇帝徵求天下遺書。最初,他只是企圖擴大政府藏書,“以彰千古同文之盛”。隨即,怎樣徵集遺書和如何處理所徵遺書的問題便提上議事日程。安徽學政朱筠首先提出了開館校書的建議。其建議包括四項內容:第一,徵求遺書當以漢、唐以來尤其是遼、宋、金、元四朝的文獻價值較高而又傳世甚稀的舊本、抄本為重點。第二,由清朝政府組織人力,先對內府藏書進行一次普查,並將其目錄“宣示外廷”,以便各地獻內府所未備者。在這條建議中,朱筠還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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