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第1/2 頁)
多拉德覺得有兩處大的缺點。其一是影片裡並沒有展現利茲一家人死亡的過程,其二是他在片尾糟糕的演技。他好像失去了所有追求的東西。紅龍是不會這樣做的。
不過,他還有好多影片可以攝製,而且他希望經驗能培養出他審美的距離感,甚至在與他攻擊的物件接觸的最親密的時刻。他必須堅持鍛鍊。這是他一生的工作,一件了不起的事。它會永世不滅的。
他得抓緊了,他必須再選出新的合作者。他已經複製了一些家庭的國慶出遊的膠片。夏天快要結束時總會讓膠片沖洗業繁忙一陣,因為有大量的假期拍攝的膠片需要衝印。而感恩節會帶來另一個高峰。
每天都有顧客給他郵寄訂單。
10
從華盛頓飛往伯明罕的一架班機上幾乎一半的座位是空的。格雷厄姆揀了一個靠窗的位子坐下來,他旁邊沒有人。
他放下空姐發的不新鮮的三明治,把雅各比的案卷放在託盤桌上。在前半頁他列出了雅各比和利茲家的共同點。
兩對夫婦的年齡都是三十多歲,都有三個小孩‐‐兩男一女。愛德華&iddot;雅各比另外還有一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全家遇害的時候他在外地上大學。
兩對夫婦都是大學畢業,家都住在環境幽雅的郊區,都有一棟兩層小樓。利茲太太和雅各比太太的容貌都很迷人。兩個家庭有些信用卡是相同的,訂閱的雜誌有一些也是相同的。
相似點就到此為止了。查爾斯&iddot;利茲是個稅務律師,而愛德華&iddot;雅各比則是個工程師、冶金學家。利茲一家人的是長老教,而雅各比一家信奉天主教。利茲一家一直住在亞特蘭大,而雅各比一家在伯明罕剛剛住了三個月,是從底特律剛搬過來的。&ldo;隨機&rdo;這個詞在格雷厄姆腦海里像自來水一樣頻繁出現。&ldo;隨機選擇受害者&rdo;,&ldo;沒有明顯動機&rdo;‐‐這是報紙上用的詞,兇殺科調查分隊辦公室裡的偵探們也因為憤怒和無助經常惡狠狠地說出這些字眼。
可&ldo;隨機&rdo;並不準確。格雷厄姆知道大規模謀殺和系列殺人案的罪犯是不會隨機選擇受害者的。
殺害利茲和雅各比一家的這個人一定是看到了他們兩家的什麼東西,受到吸引後作了案。他也可能和他們很熟‐‐如格雷厄姆所希望的那樣‐‐也可能根本不認識他們。但是格雷厄姆肯定兇犯一定在作案之前見過他們。他選擇了他們因為他們身上有些東西和他有了溝通,而兩位主婦是這種溝通的中心,但是什麼樣的聯絡呢?
兩次作案有一些不同點。
愛德華&iddot;雅各比被開槍打死時正下樓,手裡拿著電筒‐‐也許他被什麼聲音吵醒了。
雅各比太太和她的孩子們都是頭部中彈,而利茲太太被打中腹部。兩次作案用的槍都是九毫米口逕自動手槍。在傷口中都發現有自製的消音用鋼棉。彈殼上沒有指紋。
那把刀只用來對付過查爾斯&iddot;利茲。普林斯博士認為那是一把很薄很鋒利的刀,有可能是切片刀。
另外,進房間的方式也不同。雅各比家的陽臺被撬開了,而利茲家則被用玻璃刀開啟了廚房的門。
伯明罕案件的照片裡沒有像利茲家一樣的大量血跡,不過臥室牆上距離地板大概二點五英尺的地方有血痕,所以罪犯在伯明罕作案時也安排了觀眾。伯明罕警方檢查了屍體,搜尋了指紋,包括指甲,但什麼也沒有發現。死者已經在伯明罕下葬一個月了。在暑熱天埋一個月,所有的指紋痕跡都會因屍體腐爛而辨別不清了,像利茲家那個小孩身上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