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陳郡守的表功奏摺(第1/2 頁)
張家。
“這小兒著實可恨,不僅將吾等囚禁,還敲詐吾等如此數量之糧,此仇必報!”張鼎看著面前的李盼、王青以及李青三人,咬牙切齒的說道。
他恨啊,恨死潘鳳了!
“有著縣尉配合,吾等定然可以將此獠誅殺,到時再稟明郡守,推舉縣尉出任縣令!”李盼笑意盎然,看著幾人。
“那縣尉之位當屬我張家了……”
張鼎也跟著說道。
這次想要殺死潘鳳,那麼縣尉李青的幫助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李家出力最多,得這個縣令之位也沒什麼話說。
“那這縣丞之位,還是歸屬我王家吧……”王家家主王青也是笑呵呵的說道。
這亂世之下,動盪不已,縣令都死了,再死個縣丞又有何難?
雖然這縣丞靠著自己等人,可終歸不是自家人。
“哈哈哈哈……”
“既然如此,那便按照計劃行事!”
……
幾日後。
陳郡,郡守府。
陳勝看著手中的竹簡以及一大包袱的銀錢,頓時喜笑顏開的拆開信封。
一會後。
“不錯!不錯!這潘家小子是越來越懂事了……”
“既然如此,這縣令、縣尉、縣丞的位置便交由你又如何?”
看著信中提及的潘鳳是奉自己的命令招募鄉勇支援武平縣,大破黃巾賊三萬之眾,設計坑殺兩萬,俘虜一萬之眾,成功救下武平縣城,陳勝是大笑不已。
這次功勞,那可是實打實的,沒得跑了,自己再往上報,在這敗報頻出,連丟數城之時,出了這麼一封戰報,自然是會讓上面大加封賞的!
於是乎,他在寫完了任命狀後,又提筆開始表功。
【臣陳郡太守陳勝啟奏陛下:今陳郡黃巾匪患不止,吾奉陛下之令幕鄉勇討賊,命武平縣潘鳳潘無雙率鄉勇相助武平守城,其妙計頻出,又有萬夫莫當之勇,攜二弟劉三刀、三弟邢道榮率領大軍坑殺十萬匪眾……】
“不行,十萬太多了,上面人未必會信,還是保守點吧……”
陳勝沉澱了一番,隨後又取出一封竹簡,再度寫下:
【臣陳郡太守陳勝啟奏陛下:今陳郡黃巾……率領大軍坑殺四萬匪眾,俘虜一萬有餘,守下武平。武平縣令張平棄城而逃,縣尉李青戰死,縣丞馬錢失蹤,吾以讓潘鳳為縣令、劉三刀為縣丞、邢道榮為縣尉,鎮守武平。萬望陛下另加封賞三人,以慰人心;至於微臣,臣報國之心日月昭昭,萬不敢請求封賞。】
陳勝在奏摺中只是最開始提及了自己一筆的功勞,隨後便隻字不提自己的功勞。
他知道,這封奏摺上去後,受到封賞最大的一定是自己。
因為這件事自始至終是自己所指使的。
他輕描淡寫之間,便將頭功據為自己所有,在加蓋官印之後。
“來人吶,將這一箱金銀財寶送往大將軍府,請大將軍將這封奏摺上交陛下。”
為了更大的封賞,些許財寶,有何不可捨棄?
他知道,本來這封戰報送上去就不會被埋沒,因為到處都是戰敗的訊息,現在一封捷報那可太是時候了。
他這封戰報是專門送給何進,目的不是為了成功遞給陛下,而是為了讓其在陛下面前為其索要更大的封賞。
至於刺史?
現如今刺史還只是監察一州郡守的官職,權力比郡守大,但並未真正的完全成為郡守的上級,郡守此時也是有著權力直接上摺子給朝廷的,畢竟郡守的任命也是透過朝廷中央的。
得等到劉焉上書改刺史為州牧之時,那時候的刺史就徹底的開始成為一州之地的軍政頂頭上司了,那